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平谷检察院坚决贯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重要指示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着力把好案件管理、检察服务内外安全关,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案管工作一同抓紧抓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案管力量。
聚焦收案入口关,促进受理流转高效化
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工作要求,优化人员岗位配比,为案件受理规范高效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主动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以及各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案件材料准备和业务系统操作等工作,协调公安机关集中移送案件,当日完成电子卷宗扫描制作,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切实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努力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
聚焦重要节点,促进流程监控规范化
重点强化案件到期预警、业务数据填录核查,切实做到业务监管不松懈。充分考虑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的办案期限、案件特点等因素,分别建立《流程监控工作台账》。逐项记录案件的办理流程以及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矛盾化解等情况,确保退回补充侦查、变更强制措施、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等重要节点均纳入监管范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诉讼工作运转顺利。
聚焦整改落实,促进数据管理科学化
深入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整改工作。结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数据审核统计中常见的问题做出重点提示。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四项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将发现问题按季度通报,倒逼检察官责任落实,严防办案超期限、办案程序违法等问题的发生。
聚焦长效常治,促进案件评查常态化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线上评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本院2019年案件质量常规抽查工作。推动2019年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转化运用,针对常发性、普遍性问题,梳理总结四方面11种不规范情形,要求各业务部门对照整改。推动完善案件质效评查机制纳入本院2020年工作要点,形成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质效评查大格局,健全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衔接机制。
聚焦权益保障,促进检察服务便民化
畅通“非接触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网络等方式表达诉求,帮助群众足不出户解决问题。群众来信“接诉即办”“件件回复”,第一时间登记消毒、依法审查受理分流,快速交转、及时回复。引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通过网络、来信等方式提交证据材料、查询案件进展、进行法律咨询。专人专岗接待律师阅卷,疫情防控以来,共接待律师电话132人次,接待律师阅卷48人次,提供光盘134张。积极拓展检察服务新领域,成功办理跨省异地阅卷工作,提供“不跑路、少接触”安全、高效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