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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检察院组织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并开展业务讲评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提升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职能力和议事议案决策水平,6月5日,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等相关文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郗琳主持集体学习,院检委会委员、中层正副职参加学习。
  会议重点学习了《评价指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结果的分析运用;认真学习了《若干规定》中关于业绩考评内容和业绩考评方法的内容,明确了纳入考评的主要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检察委员会委员结合《平谷区检察院2019年度业务情况通报》,认真对标对表《评价指标》《若干规定》关于案件质量评价、评查和考核机制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本院当前司法办案的现状、态势、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查找制约各项工作的短板、弱项、困难和问题,就如何准确理解把握高检院的各业务条线价值取向、评价导向,引领、促进检察官高度重视办案质量,自觉主动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进行集体讨论。
  郗琳检察长作总结点评,强调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管理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评价指标》《若干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以此为抓手持续推进“四个新型”齐头并进、系统集成,实现检察监督管理制约常态化。就进一步加强检察管理体系和检察官办案能力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摸清摸透自身底数。二是强化目标导向,加强监督管理制约。三是注重结果导向,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四是紧扣效果导向,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供稿单位:平谷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