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前后疫情突袭,全国各省市先后进入疫情防控的斗争中来。这场影响着全国乃至世界的重大疫情,对我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冲击。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各级政府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防控,为疫情防控筑牢法治堤坝。能否有效推动依法防控与行政区域内的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坚实的法治基础,不能为依法防控提供有效的法治动力,更不能取得常态化防控的最终胜利。
一、有效依法防控需要良好的法治基础
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依法防控疫情。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对既往法治工作的考验,也暴露了我们在法治建设上的不足和短板。2020年2月24日武汉发布“解封令”3小时后被宣告无效。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朝令夕改”,如此“任性”。武汉女子黄某英,其感染新冠肺炎刑满释放突破重重关卡离开武汉到北京,给首都的疫情防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最终查明由于执法人员没有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存在严重违法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防疫,才能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提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防控,需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工作,而临时搭建的法治轨道不能承载依法防疫的列车,因为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不是一帆风顺,不是一蹴而就。具备多年耕耘,持续推动的法治建设才能承载依法防控,才能实现有效依法防控。
二、平谷的法治基础
平谷区疫情防控,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强化法治效果,目前是北京市唯一一个“零感染”的区,笔者作为平谷区依法防控的参与者、亲历者和见证者,深感良好的法治基础是疫情防控能够依法进行的坚实保障。平谷全区共16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273个行政村,总面积948.2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59.7%,耕地面积11.51万亩,属于北京市农业大区。乡村是基层治理的关键,也是平谷区此次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平谷区推动依法防控植根于多年来的法治积累,离不开乡村治理的法治化。
(一)“吹哨报到”机制引领法治建设
2020年6月25日,司法部公布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正式生效,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执法链机制)》作为北京市在执法领域的制度改革入选其中。这项源于基层的机制创新推动了全市乃至全国的法治建设。一是成为北京市1号工程,助推地方性法规制定。2018年2月,“吹哨报到”改革被北京市委列为2018年城市治理改革的“1号课题”全市推广。2019年11月,属地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权被写入《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二是获得中央认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委“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给予充分肯定。源于行政执法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的创新其本质是法治建设中的实践创造和理论提升,源于全区的法治建设实践,又推动了全区的法治建设发展,更重要的是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吹哨报到”机制的实践来源是“三协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从最开始为解决执法困境创设的针对执法人员的“三协同”“三在一听”,到后来针对执法、管理、服务等多方面提出的“七下”,推动了全市的街乡综合执法改革,为人员下沉、部门协同做出了实践指引的同时,更是凸显工作重心向基层一线的决心,也是我们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正是因为全区长期保持向基层一线下沉工作机制,才使得全区在此次疫情疫情防控中快速响应,3000余名区直部门、党员干部下沉一线316个社区(村),下沉党员干部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共同承担社区(村)防控任务,有分工有协作,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志愿者、人民群众一道,共抗疫情。
(二)循序渐进式的“规则之治”
平谷区疫情防控的法治基础既有机制创新引领下的法治建设,也有深入平谷人文乡土,循序渐进式的“规则之治”。法治就是“规则之治”,平谷法治建设的过程是法治政府与法治乡村一体化推进的过程,疫情防控的法治基础也就是平谷持之以恒稳步推进的“规则之治”。这种“规则之治”是循序渐进的,既严格按照法治政府、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也深入人文乡土,服务万千百姓。
1.法治政府
(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依法防控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广大党员干部、社区(村)工作人员等能否以法治思维来判断、推理、决策,能否以法治方式来处理具体问题,是能否实现依法防控的思想基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是贯穿于法治政府、法治乡村中。以2019年为例,平谷区扎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一方面,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的培养。坚持“一会一训”研学会机制,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2次。领导干部任前党纪法规检测成为纪检监察部门干部上岗必要程序,提升依法行政考核权重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选拔依据。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通过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3500余人次。另一方面,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全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58场,受众20000余人。全社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提升是做好依法防控的内生动力,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依法行使职权,人民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看待和应对疫情期间各种问题,才能实现法治轨道上的常态化防控。
(2)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负责“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的执行。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行政活动,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的重要手段。疫情期间的行政执法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更高,既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也要保护人民合法权益。这种高要求是对我们平时依法行政水平的考验。平谷区依法行政水平的稳步提升为此疫情期间的行政执法做好了坚实的保障。2016年-2019年,区属部门人均处罚量分别为5.42件、6.43件、13.96件、15.76件,行政检查分别为39.22件、58.93件、216.12、323.06件,职权履行率分别为4.52%、6.42%、7.05%、6.90%。
在市级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平谷区2017年位列生态涵养区第三、2018年位列全市第一。正是在行政执法领域的持续发力,才使得平谷区各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以行政执法助疫情防控。
(3)矛盾纠纷化解
矛盾纠纷化解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的重要方式。平谷区持续推动纠纷化解机制建设,通过多种方式解纠纷、化矛盾。201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5件,办结83件,纠错率54.2%,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9件;人民调解共调处矛盾纠纷2170件,调处成功2106件,行政调解案件成功率48.2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31件;全区上访批(件)次、上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6.9%、60.6%,连续三年“双下降”。
2.法治乡村
法治乡村的本质是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发展迅速,是对乡村治理中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处理应对的检验,也是对乡村治理能力的考验。平谷区依法防控取得的疫情防控成果与平谷区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密切相关。
乡村治理的的法治化是根植于乡村实际的“规则之治”建设,是在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基础,以解决乡村实际问题,实现法律适用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必然出现法理社会与世俗社会的碰撞和裂痕,作为一线的法治工作者,我们要做的就是弥合裂横,使得法律适用在乡村畅行,同时在乡村建立起统一的、稳定的、合法有效的规则。这种规则是在外部行政权力的适当介入基础上内生形成的,这也是平谷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思路。基于这样的思路,平谷区创新梳理乡镇、村法定权责清单,明晰镇村权责,打通乡政和村治的壁垒。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所涉镇村权责条款进行全面研究和梳理,明晰镇村权责,厘清镇、村两级权力法定边界。现已梳理出乡镇行政管理职权1395项、村级法定权责200余项及党员、党支部、党委的法定权责,为法治乡村建设打好打下基础。在此基础上,平谷区在2019年10月,成功申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区。在全面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平谷区司法局适时启动了“法治乡村三年星火工程”(以下简称“星火工程”),自2019年至2021年,按照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区域法治乡村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在第一阶段,司法局96名工作人员,历时62天,以法治乡村辅导员身份下沉274个乡村,开设法治乡村微课堂274场,发放法律需求调查问卷1417份,现场解答村级法律问题446个,发放法治乡村教材3306本,发放法律服务惠民卡30988张,撰写法治乡村报告293份。目前第一阶段已经完成,以全员入村的形式“送法下乡”,定人包村,在三年内连续入村,持续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建立起法治乡村建设长效联系工作机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提到“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法治乡村更应如此,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只有人民群众参与下,在乡村内生形成的统一的、稳定的、合法有效的规则,才能让乡村保持抵御风险和灾难的弹性。正是在平谷乡村有这样弹性和稳定有效的规则,在平谷才会出现把依法防控疫情、培养文明生活习惯写入疫情期间村规民约,明确制定惩罚性条款,成为疫情期间矛盾化解首项“评理标准”。
三、平谷法治轨道上的疫情防控
正是多年来的法治工作积累,才使得平谷面对突发疫情,能严格依法应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疫情发生以来,平谷区在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企业法律服务、执法司法保障、矛盾纠纷化解,以法治为基,以法治为盾,严格依法防疫,取得良好的防控效果。
(一)强化法律服务
重点做好疫情期间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针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点,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共转化为九大类27条措施,将任务分解到18个责任单位,并全部贯彻落实。在“法治平台”上线“企业法律风险智能检测”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提供包括企业设立、企业经营、劳动用工、资本运作、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综合测评在内的七大法律风险一站式智能检测。围绕疫情期间员工返岗复工等热点、难点涉法问题,编发《检察机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涉及假期及返岗复工、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履行及解除、社保及公积金、企业税收六部分50项内容,通过中小企业商会微信群向100余家中小企业发布电子版手册。
(二)“吹哨报到”强化疫情防控执法司法力度
一是在疫情防控中坚持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综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进疫情防控执法监督协调,对机构改革后未更新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时梳理,对市区两级及区级独有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进行集中清理。对行政检查单进行调整、规范,将行政检查工作列入区级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启动“一门主责、其他配合”协同执法机制,针对复工复产复课、野生动物监督检查等,由城管、园林等部门主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综合执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三类场所”集中检查,共检查9718家次,发现问题517家次1987起,均已现场督促整改或限期整改。成立6个卫生健康检查小组,分别开展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及医疗废物处置执法检查,安全转运医疗废物共计153.9吨。启动市场监管专项行动,6月16日至今,共出动282人次,对全区94户相关企业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对64家企业发放了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在教育领域,组建8个包校组,分别帮助基层学校全面落实信息统计、疫情跟踪等重点防控环节,并对28所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培训活动及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自发劳务市场专项检查,按时按规办结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案件3件,结案率100%。规范捐赠行为,制定了《平谷区慈善协会接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款物管理办法》,设立捐赠接收点,做好捐款捐物统计汇总、募捐情况准确通报等工作。四是“行刑衔接”保障执法效果。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仅有9天时间连根铲除销售、跨区存放17万只过期口罩案件,有力打击妨害依法防控疫情的违法犯罪。
(三)“说事评理”发挥“战疫”硬核力量
一是推出“云调解”化解群众纠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升级使用“和风调解”微信小程序,全面培训人民调解员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等技能。同步,在各乡镇通过组建微信群等模式,全面开通疫情期间矛盾化解通道,通过“云调解”化解百姓矛盾问题,调解涉疫情纠纷100余件。其中,成功调解一起因冲撞卡点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起数额3100万元的工程款拖欠纠纷,并通过网络现场完成司法确认,帮助当事人顺利追回款项。二是发挥乡贤力量助力农村防控。以“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为平台,引导乡贤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并收集群众矛盾线索50余条,协助处理“12345”事项30余项。三是制定疫情期间的临时规范。把依法防控疫情、培养文明生活习惯写入疫情期间村规民约,明确制定惩罚性条款,成为疫情期间矛盾化解首项“评理标准”。
四、结语
依法防控考验的是我们的法治建设,依法防控提升的是我们的法治水平。以历史的维度,看待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2003年非典疫情,还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都是我们发展行进道路上未知的困难和挑战。我们持续不断的推动法治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为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只有完备的法治体系支撑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才能抵御和应对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风险,才能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