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大到经营公司,小到孩子起名,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所以说民法典和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今天,平检君为您解读民法典关于继承权的丧失及宽宥制度。
继承权是自然人最为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民法典》对公民继承权的丧失进行了新的规定,并增设了被继承人的宽宥制度。
以老张和他的两个儿子张一、张二为例,平小检给您讲解一下。
如果张一为继承老张遗产,故意杀害老张或者为继承全部遗产故意杀害张二,那么无论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张一将完全丧失继承权。
如果张一虐待老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张一丧失继承权;但如果张一确有悔改表现,且老张对其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张一列为继承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张一不丧失继承权。
检察官说法
《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权”的丧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情形的,继承权绝对丧失;另一种是出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情形的,继承权相对丧失。
《民法典》一方面规定绝对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维护社会伦理和家庭秩序;另一方面设立宽宥制度,给予继承人悔改机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既体现了法律的正义也不失人性的温情。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继承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