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石景山区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石景山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由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陈之常主持,区人大、政协、政府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石景山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此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并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对挂账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核验、核销,确保年度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二是要深入开展平房区和自然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结合“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防火专项治理,深入整治老旧小区、平房区和自然村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掌握消防安全隐患底数,防止发生消防火灾事故;三是要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结合“三年行动”,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各院校(学校)图书馆安全隐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用电安全、用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等隐患。
会议强调,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红线意识,聚焦“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的理念,推动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促进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创城”和“冬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