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景山法院院长高虹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起案件法检两院就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争议,故提请审委会进行研究。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国相受检察长委托列席会议,主审检察官、法院部分庭室负责人一同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主审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检察院列席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量刑建议等发表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程国相副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通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制度,搭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常态化沟通的规范平台,在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办案突出问题、提升两院办案质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两院能够借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检察院充分听取了法院审委会关于本案的意见,将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把相关意见反馈至检委会认真研究。
高虹院长对程国相副检察长一行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她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政法工作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努力维护法律权威的体现,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法检两院平日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制约,有利于加强两院的沟通交流,有利于相互学习,有利于提升办案质效。她最后强调区法院将高度重视和坚定不移推进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举措,丰富拓展议题类型,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