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15日在石景山施行以来,简化了公共场所卫生办证程序,推进公共场所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方式。相比以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的流程和时限,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不仅精简了申请材料、压缩了办理时限、还削减了现场核查这一环节,使得该事项的办结时限从原来的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变成现在的即办。
承诺制实施两个月以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为做好新旧审批程序的平稳过渡和无缝衔接,采取了电话通知,事先告知的办法。将办理告知承诺所需的审批材料和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了辖区相关延续单位。同时统一印制了告知单、承诺书、申请表,在接件中认真核对每一项提交资料,严格依法依规作出许可决定。《办法》实施后,监督所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户,卫生监督员依法在两月内对新办证和已申请延续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现场指导,未发现申请人卫生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
下一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将分三步走推进石景山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工作,一是加大内部培训,开展对《办法》的理论学习,进行全员讨论,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二是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向公众宣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实施办理情况,让办证单位快速明了所需提交资料,节省时间提升审批效率;三是完善闭环式管理,在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的同时,对于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未达到审批条件而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失信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违法信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