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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司法局“四举措”开展垃圾分类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精神及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召开的《石景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推进会》会议精神,石景山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四举措”推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完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制定《石景山区司法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明确分类内容、强化保障措施,台账统计制度等,确保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抓好活垃圾分类提供制度保障。

  2、坚持党建引领,带头行动。按照“谁产生、谁分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监督、亲自检查。向在职党员印发倡议书,要求局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基层司法所党员带头学习两个条例,带头开展分类行动。

  3、立足普法职能,全面开展。积极购置分类垃圾桶;在机关院内及楼道内张贴垃圾分类海报及宣传展板;制作并发放印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袋;充分利用新媒体、机关LED显示屏等发布垃圾分类微视频,普法垃圾分类指示,多形式进行宣传。

  4、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成效。加强检查考核制度,各科室设生活垃圾专管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司法局以勤于担当的工作韧劲,凝心聚力,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家庭和周边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一起开展垃圾分类。坚决打赢这场垃圾分类攻坚战,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督导者、志愿者,努力打造社会文明新风尚!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