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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开启巡察全面整改:明确靶向 立行立改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01] 来源:建设平安石景山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1年1月27日,石景山区委第五巡察组召开对区委政法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涛出席会议,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五巡察组、区纪委第一联合派驻纪检组有关同志及政法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五巡察组蒋志谋组长反馈了对区委政法委的巡察意见,并传达区委书记常卫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夏鹏程同志代表政法委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三点表态: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把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二是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促进政法委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三是统筹兼顾,抓好结合,用心写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将落实整改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同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就下一步整改工作,刘海涛同志指出,全委同志务必做到以下“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全盘接受。报告中的问题点得准、点得实、点的深,切中要害也令人警醒,因此我们在态度上要完全认同、全部认领、诚恳接受。二是必须全面整改。政法委作为公检法司的牵头部门,要率先树立起标杆榜样,为日后统筹政法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三是必须建章立制。以往有些部门整改过程中经常出现年年犯、重复犯的现象,根源在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因此应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法委规章制度建设。
  会议最后,区委巡察办对巡察组工作情况开展了测评。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