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准备年夜饭,许多人早早地订好了餐厅,还有网友为除夕夜大餐网购了许多美食。
但是,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去预定好的餐厅、网购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01
定金退还规则
区分“订金”与“定金”
首先要区分“订金”与“定金”。
订金: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订金”,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订金”视为预付款,也就是说,即使交付订金的一方违约,也可主张返还订金。
定金: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且,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为准。
定金如何退还?
《民法典》第587条明确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么,如果有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呢?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需注意的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
法官提醒
预定年夜饭餐厅时,对待定金合同应十分谨慎,在区分“订金”与“定金”的基础上,对于定金数额也要再三确认,牢记一旦违约就无法要回定金。当然,如果定金数额超出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则可以要回超出百分之二十的部分。
但是,如果因疫情等不可抗力确实无法至已预订的餐厅就餐,就可以要求饭店退还定金哦 ̄
02
网购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民以食为天。大家在网络上千挑万选出的年夜饭食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如何维权?而又有谁能够为食品质量问题“买单”呢?
消费者如何维权?
通过《民法典》买卖合同章节可以看到,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卖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补偿买方遭受的损失,这是法律最基本的规则。
同时,《食品安全法》有着更具体的规定,即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网购食品质量问题,由谁“买单”?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践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包括提供平台服务和开展自营业务两种模式,两种经营模式存在根本的差别。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是电商“自营”店销售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平台未对其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
法官提醒
对于电子商务平台而言,应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审核相关主体的食品经营资质,同时建立详细档案并定期更新;在出现纠纷时,平台应及时提供包括销售者真实地址、联系方式等在内的有效信息,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及时下架。
对于消费者而言,应在购买食品前了解商家资质,尽量购买大品牌食品,防止掉入无资质“小作坊”的食品售卖圈套;签收前务必先验货,对包装完好度、标识齐全度、保质期等进行检查,确定没问题后再签收;收货后若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拍照留存、封存剩余食品、保留好就医凭证,并第一时间联系卖家或平台处理,若无法与其协商一致,可以向食药部门、消费者协会申请维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