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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检察院落实“求极致”办案理念,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14] 来源:石景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世界知识产权日】石景山检察院落实“求极致”办案理念,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每年的4月26日

  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旨在促进各界树立

  尊重知识、崇尚科学、

  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营造鼓励知识创新

  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石景山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作为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办理部门,

  秉持习近平总书记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

  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

  办理了一系列涉及

  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侵犯软件著作权

  等方面的典型犯罪案例。

  提前介入率、认罪认罚率、

  精准化量刑建议率、量刑建议采纳率

  均为100%

  (一)

  充分运用检察监督权

  实现精准惩处、精准追诉

  石景山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主导作用,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捕追诉等方式,实现精准惩处、精准追诉。

  △ 检察官远程提讯一起疫情期间销售假口罩案犯罪嫌疑人。

  2020年疫情期间,针对武某某等人销售假口罩一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三日内就向法院提起公诉,实现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的目标。

  △ 犯罪嫌疑人指认假酒存放现场。

  在办理麻某某销售假酒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与自行调查取证相结合,通过深挖客观证据,成功追加两起犯罪事实,纠正移诉遗漏罪行,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检察部还先后对上述销售假口罩案的一名上游犯罪嫌疑人,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的两个法人主体、一名企业负责人、两名涉案技术人员进行精准追诉,均获法院有罪判决。

  (二)

  充分运用刑事政策

  人性化办案彰显司法温度

  第二检察部将办理案件与疫情防控、“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等工作相结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 石景山检察院办理的涉疫假口罩案件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优秀典型案件。

  在办理一起疫情期间销售假口罩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夫妻且幼子尚小,二人犯罪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并为社区群众捐赠防疫物品,检察官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对妻子采取取保候审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该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优秀典型案件。

  在办理麻某某销售假酒案过程中,检察官多次提讯教育感化,其均不认罪,到审判阶段,检察官仍未放弃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促成其认罪认罚。

  在办理一名企业负责人侵犯著作权案件中,检察官一方面对该人严格依法追诉,另一方面考虑到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议法院判处缓刑,彰显人性化司法办案格局。

  在办理另一起侵犯著作权系列案件中,针对主犯,检察官采取批捕强制措施并建议判处实刑,而对于两名技术人员,考虑系职务行为、起辅助作用,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建议法院单处罚金刑,获得支持。该案是第二检察部首次尝试提出单处罚金刑并获得支持的案例。

  (三)

  充分延展司法办案广度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1、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相关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严格按照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要求,注重听取权利人意见,鼓励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著作权证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追加单位法人为犯罪主体,将追赃挽损工作落到实处,为被害单位后续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提供保障。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

  △ 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当天,检察官以《知识产权行业刑事风险防控》为题,向来院企业家代表普法。

  △ 检察官随同北京市检察机关走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与企业代表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座谈。

  △ 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当天,检察官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 检察官参与石景山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通报会,在线发布风险防控预警提示,并为驻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