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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石景山检察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将“未保法”宣传课堂开到未成年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19] 来源:石景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将“未保法”宣传课堂开到未成年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

  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14日,石景山检察第一检察部党支部未检检察官在石景山检察未成年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为北京十一晋元中学30余名学生带来一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展史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佟萌立足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保法”,对1991年以来“未保法”的演变,以及期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行解说。让学生们体会到全社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深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发展,未成年人各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倡导学生们要珍惜幸福生活,努力练好本领,未来为国家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与活动的30余名学生都是选修了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初二年级学生,这次的活动也为他们搭建了职业考察的平台。座谈中,同学们积极和第一检察部杨枭检察官进行互动,“请问您如何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工作中?”,“我想知道检察官您怎么看待‘我弱我有理’的现象?”,“想要成为一名检察官需要通过哪些考试?”等等,学生们向检察官提出了十多个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检察官一一解答学生们的困惑,现场气氛活泼、欢乐。

  同学们还参观了我院未成年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通过实践模拟、体感互动、机器人问答、沉浸式体验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体系、常见罪名、犯罪误区、预防欺凌、青春自护、司法关爱等内容,培养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品牌项目—“向阳花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通过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学生学习心得

  宋雨佳

  这次活动对于我们正在学习法律法规与公平正义相关道法知识的学生非常有利也十分有意义。

  此青少年教育中心的互动式教育让我受益匪浅。我们不光了解到检察院的职权是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的,还了解到许多关于我们身边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做法。法律从来不是一个距我们很遥远的概念,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要杜绝不良行为,以免其发展成违法犯罪。我相信这次职业考察活动让我们更加领略到法律保障自由的实施,使其不受违法侵害,我们会在生活中合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王梓冰

  我学习到了未保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四大权力。同时,还接触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现及发展历程,并告诫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杜绝不良行为,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所了解,还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马天爱

  以前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未成年人犯罪或是遭受侵害的事件,在做新闻评论时也涉及到一些具体实例,那时候觉得违法与犯罪离我们的生活太远了,永远都不可能发生。而通过学习,我知道罪与非罪,一念之差。我们能做的,只有不断约束提升自己,不断深入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