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作动态 | 石景山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安排部署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市、区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监管执法行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等执法扰民现象得到初步缓解。但是,市场主体对行政检查中仍然存在的内容不透明、标准不明确、要求不一致等问题仍反映较为突出。针对上述问题,《中共石景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京石法委执组文〔2021〕1号)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并作出安排部署。
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行政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近日,区司法局就2021年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进行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补充完善行政检查标准、核对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及时处理检查标准一致性问题,同时重点规范“涉企”检查,落实“6+4”事中事后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