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石景山

石景山区司法局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警示教育大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02] 来源:石景山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工作动态 | 石景山区司法局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警示教育大会

  “四个值不值”一本账,织密筑牢拒腐防线。为深入贯彻落实石景山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提高司法行政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纪律执行。11月30日,区司法局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监委第七联合派驻纪检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会议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铁纪之威》,传达了区警示教育大会和区委书记讲话要求。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倪斐远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始终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区司法局作为 “党委法治机构、政府法治部门、政法机关”,承担“一统四大”职能,在履职工作中,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以案为鉴,经常想一想“四个值不值”,深刻汲取教训:一是想想失去组织信任值不值;二是想想失去岗位待遇值不值;三是想想失去家庭幸福值不值;四是想想失去自己的声誉甚至自由值不值。要重视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法纪修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表率。

  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行使。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监督和规范权力。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既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把自己始终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监督成为自己拒腐防变的重要屏障。要强化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三是要抓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生态。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确保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良好政治生态,为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