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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推进《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15] 来源:石景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石景山院自上而下开展学习,坚持围绕《条例》宗旨要义加强实施宣传,并认真总结“接诉即办”工作实践,建立“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夯实工作思想基础

  院党组理论中心组

  召开专题学习会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积极发挥“头雁”作用。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条例》进行深度解读,充分认识“接诉即办”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同时传达学习市委、区委在《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上的要求,整体研究部署我院工作,推动《条例》在全院快速贯彻实施。

  二是积极开展全员学习培训,营造《条例》实施氛围。在工作内网上传《条例》全文及解读PPT,各部门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拓展内容,让每一名干警熟练掌握《条例》的内容和亮点,推动“接诉即办”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全力做好《条例》实施社会宣传。将《条例》实施融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检察人员走进社区,积极宣传检察为民服务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接诉即办”工作厚植群众基础。

  

  充分借鉴先进做法,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全面梳理接诉即办工作情况。2019年全市开展“接诉即办”试点工作以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严格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要求办理相关诉求,根据诉求不同性质内容研究解决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和诉讼引导工作。《条例》实施后,根据工作要求的新变化,对两年多以来受理的接诉即办线索逐一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及时找准新的工作方向。

  二是主动学习“接诉即办”先进典型经验。为了进一步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规范“接诉即办”工作,我院分别与市检察院和区委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又前往苹果园街道走访调研,深入学习街道在“接诉即办”方面的实践案例和成功经验,为下一阶段完善检察环节的“接诉即办”工作做好铺垫。

  三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接诉即办流程

  一是建立“接诉即办”领导机构。成立“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重点抓,明确各部门职责,整体谋划,统筹推进。

  二是建立“接诉即办”检察长专报制度。努力提升“接诉即办”响应率,对派单进行快速分流。要求接到派单后的24小时内报检察长批转处理;诉求紧急、重大、敏感的应当在接单后2小时内层报处理。在接单同时将诉求信息同步录入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对工作进行全流程管理。

  三是制定工作办法,不断规范“接诉即办”流程。结合规定和实际,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接诉即办工作办法(试行)》,对受理接单、批转处理、诉求办理、答复反馈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细化,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将办理接诉即办工作情况纳入本院检察人员履职考核。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