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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完成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社会公开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2-02-10] 来源:石景山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于每年3月1日之前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4月1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为做好2021年度石景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规定》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谋划部署,于2021年12月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对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提出2022年工作计划。截至2022年1月31日,全区56家单位全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石景山信息网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专栏”,完成向社会统一公开工作。

  下一步,石景山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奋力谱写首都城市西大门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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