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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偶遇受伤萌鸟 竟是二级保护动物……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20] 来源:顺义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
  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使一些因伤病落单的野生动物得到救助,获得新生。11月15日,后沙峪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
  2021年11月15日8时许,后沙峪派出所民警在综合保税区某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有几名建筑工人在扎堆围观。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长得像鹰一样的飞禽,飞禽拍打翅膀却无法起飞。民警见状,便对该飞禽进行了一遍仔细的检查,发现该飞禽翅膀处有明显外伤。之后,民警临时找来一个废旧纸箱,将飞禽带回到派出所,并与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联系。
  上午10时许,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到达派出所。经鉴定,确认该飞禽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受伤“红隼”将由救护中心负责后期治疗,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通过此次救助事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为民警颁发了《救助证明》。
  在此警方呼吁
  发现野生保护动物请立即报警。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保护这一类物种,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当您看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不要袖手旁观,积极救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