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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危害大,切勿害人害己!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01] 来源:顺义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什么???

  都2021年了

  还有人敢无证驾驶?

  还真有!

  无证驾驶既违反了法律

  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顺义交警提醒您

  要驾车先持证

  行车途中请遵守交通法规

  争做文明出行人

  共创和谐畅通路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