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顺义

【我为群众办实事】扫雷“高仿”日用百货,打击身边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3] 来源:顺义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不过,有人可能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其实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不仅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案例回顾

  2018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就开始在北京地区出售老家出产的扫把、马桶刷等清洁用品。因为送货经常出入市内各大型批发市场,从而结识了一群贩卖假货的人,2019年年底,在利益的驱动下,张某终于按捺不住,也走上了售假道路。

于张某处查获的商品

  张某从批发市场认识的贩子手里,买入大量假冒“金鸡”“雷达”“枪手”“南孚”等注册商标的鞋油、杀虫气雾剂、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等商品后,开着小车一路走一路卖,将上述假冒商品销往丰台、通州、昌平、房山等地的小店铺。

  2020年5月,侦查机关在张某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大量假冒金鸡牌膏体鞋油、雷达牌电热蚊香液、枪手牌杀虫气雾剂、南孚电池等商品,并在其居住地查获其记账所用的账本11册。经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鉴定,上述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检察履职情况

  01审查聊天记录,确认主观明知

  在本院审查期间,张某辩解称其不知道所出售商品是假货,对此,承办人对张某手机提取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查,查明其在与供货人微信聊天记录中反复询问商品细节与质量,暴露了其知假售假的情况;同时,结合其进价与厂家出厂价之间五倍的差价,最终认定张某主观上明知所出售商品为假冒知识产权产品。

  02鉴定产品真伪,完善证据链条

  侦查机关在张某的仓库内查获电池1000余粒,而被侵权企业出具的假冒注册商标证明过于简单,未列明鉴定依据、理由、过程,证明结论缺乏说服力。

  承办人经电话联系被侵权企业打假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涉案物品的鉴定过程,并要求被侵权企业对在案扣押的实物进行查验、重新出具鉴定证明,详细标明产品型号、生产批号,对涉案商品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具体原因及表现进行充分论证,完善证据链条,增强指控力度。

  03梳理海量数据,查明犯罪数额

  侦查机关搜查时查获的11本账本是认定销售价格、销售数额、未销售货值金额的关键证据。因账本记录仅记录关键词,且可能存在同种产品系不同品牌的情况,讯问中,承办人根据账本记录内容,逐个与张某进行核对,确定侵权产品类型、名称、销售价格;讯问后,结合笔录,对11本账本中的侵权产品进行梳理和计算,最终确认本案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值5万余元,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值约1.5万元。

  在客观证据面前,张某承认自己知假售假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张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一瓶杀虫剂,一盒鞋油,一个电池,看似日常、琐碎,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用品。知识产权保护也是这样充斥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大,我们的经济发展环境就越好,我们的消费环境才会更好,经济生活质量才会更高。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顺义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