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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试点“微改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升级

本站发表时间:[2018-10-2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北京市通州区试点“微改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升级。

  精准覆盖

  构建区、镇、村三级平台,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推行法律服务“菜单式”供给、“订单式”配送、“回单式”管理,并开展信息互联、资源共享、远程咨询调解等服务,实现各项业务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联动合作

  先后与发改、公检法等部门协作,累计处置各类企业帮扶、治安纠纷化解、诉前矛盾调处等案件1万余件,同时与天津武清、河北廊坊签订了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延伸和拓展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和职能,实现共建共享共促。

  创新服务

  建立镇街专职调解员制度,负责解决属地群众矛盾纠纷;推进“驻镇律所”制度,14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公益律师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为各村、社区配备“社区法律服务专员”,即“律师专员”“调解专员”“公证专员”。

  重点保障

  先后为潞城、东方化工厂周边棚改项目等重点工程,开展法治宣传8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100余件,为城市副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供稿单位:通州区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