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瑞成率领执行局、法警大队共30余名干警前往通州区宋庄镇某村顺利执结了两起涉北京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建设腾退案件,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情介绍
被告亢某、邓某分别与某村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该承包土地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被列入土地开发范围,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组织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但亢某、邓某拒不腾退,合作社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后这两起案件经通州法院一审及三中院二审,判决解除亢某、邓某与合作社的土地承包关系,亢某、邓某将涉案土地及地上物腾退给合作社,合作社分别给付亢某地上物赔偿款74511元,邓某地上物赔偿款352791元。
判决生效之后,被告亢某、邓某拒不履行,合作社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通州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亢某、邓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到现场了解涉案土地情况,与被执行人做执行谈话,督促其履行义务。
但亢某、邓某一直以补偿不合理为由,拒不履行。这两起执行案件涉案土地位于副中心行政办公核心区北侧,已经纳入到副中心开发建设用地范围。为保障副中心建设顺利推进,通州法院决定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瑞成亲自承办这两起案件,并对涉案土地强制腾退。
执行现场
8月14日上午9点,通州法院执行队伍到达涉案场地。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人员再次对执行现场进行了认真查看,并做执行准备工作,在将要采取执行措施的时候,被执行人邓某的丈夫出现在涉案土地上,企图阻止腾退,徐瑞成副院长对其进行释法说理。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丈夫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再阻挠执行。随后申请人立即对两处涉案土地进行清理和腾退。
截止8月14日中午,涉案土地清理腾退完毕,通州法院顺利执结两起涉北京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建设腾退案件,有效地保障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