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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取暖安全 通州警方提醒您谨防煤气中毒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2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寒冬已至,气温骤降,取暖成为居民生活的重点。但取暖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

  为切实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积极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入户宣传、发放安全提示单等方式,对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常识进行广泛宣传。

  这些症状可能是中毒了!

  轻度中毒:头痛、头晕心慌、恶心、呕吐等症状;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包括面部潮红,口唇呈红色,出汗多,心率快,躁动不安并渐渐进入昏迷状态;

  重度中毒:迅速进入昏迷状态,反射消失,体温增高,甚至造成死亡。

  “煤改气”用户使用燃气“十不准”

  1、不准一厨使用多种气源;

  2、不准在厨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谨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3、不准在燃气设施上栓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燃气设施周边禁止燃放鞭炮;

  4、不准燃气用户擅自增、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

  5、不准占压、覆盖燃气管道设施;

  6、不准将设有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的房间改做卧室、客厅和卫生间;

  7、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

  8、不准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毁坏、拆除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9、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盗用、转供燃气;

  10、不准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箱和燃气表箱,破坏燃气设施。


[供稿单位:通州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