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高院发布《关于表彰北京法院第五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业务标兵个人的决定》。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何琳荣获立案(速裁)业务标兵,通州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于素娟荣获商事审判业务标兵,通州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豆鹏荣获司法警察业务标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标兵选拔工作,成立了司法业务技能比赛评判事务办公室和专项评判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选拔推荐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面向全院干警,积极开展参赛动员,使干警充分了解比赛目的、要求、内容、形式,积极备赛,以赛促训。
我们一起看看这三位标兵的风采吧!
【简介】
豆鹏,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12月入伍,2011年转业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任司法警察。
入职通州法院后,多次被通州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7、2018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警察优秀训练骨干,并入选北京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师资库;2017年参加北京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取得司法警察技能比赛第一名,分别获得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司法警察业务标兵称号;2017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北京高院授予“司法辅助标兵”称号;2018年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比赛,荣获警务技能类二等奖。豆鹏同志还受高院委派先后参与最高法院政治部法警局组织的教材编写工作,在2019年北京法院反恐防暴演练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于素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任通州法院民二庭法官,2010年入院,自2015年7月份开始从事商事审判工作,至今审理商事案件2400余件,涉及公司、破产、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商事审判结案数量连续三年跃居全院榜首。连续三年荣获优秀公务员奖励,2016年、2018年分别获得个人三等功一次。工作期间撰写了多篇信息、案例分析等,案例分析《股份合作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东知情权可以参照适用<公司法>》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何琳,现任通州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2006年入职通州法院以来,先后在研究室、刑庭等多个岗位历练。十三年间,她严于律己、勤勉踏实、倾心为民、默默奉献,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并多次受到嘉奖,获得“办案能手”、“立案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自2015年8月调入立案庭工作以来,何琳同志注重对专业知识的总结、积累,参与了《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等业务规范的编写工作。为确保副中心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辖区稳定,何琳同志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参与诉前化解和协调工作,成功化解了大量安居客,有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在审判工作之余,撰写了多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其中撰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成为贪污罪犯罪对象问题研究》等二篇论文分别获得北京市法院系统第十九届、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撰写的论文《刑事诉讼中判断言词证据真实性之对策研究》荣获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另有多篇论文及案例分析发表于《北京审判》等刊物。
标兵是标杆,是榜样,是全体通法人潜心钻研,勇于担当,司法为民的缩影。通法需要榜样,通法人更要成为榜样。通州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标兵为榜样,继续努力拼搏,奋勇争先,圆满完成年底冲刺阶段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