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法警豆鹏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豆鹏,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12月入伍,2011年转业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任司法警察。
豆鹏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曾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带部队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入职通州法院后,多次被通州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2015、2017、2018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警察优秀训练骨干,并入选北京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师资库;2017年参加北京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取得司法警察技能比赛第一名,分别获得第二、四、五届司法警察业务标兵称号;2017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北京高院授予“司法辅助标兵”称号;2018年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比赛,荣获警务技能类二等奖。
豆鹏同志从事司法警察工作以来,严于律己,敢于担当,不忘从警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在平凡岗位上为北京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树立了新时代首都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坚守初心 永葆党员政治本色
豆鹏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作为一名有着19年党龄的共产党员,豆鹏同志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处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司法警察荣誉。豆鹏同志始终坚持严要求高标准,认真研读党章党规,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时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
爱岗敬业 刻苦钻研法警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豆鹏同志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特长,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作为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为警队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豆鹏同志先后将5次参加最高法院举办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教练员竞赛、新规则学习等系列全国法院专项活动成果及时转化生成警队战斗力。
针对当前法院安保维稳面临的新形势和如何使一线法警尽快操作配发的各类新装备,豆鹏同志从点滴入手从细节出发,从规范警员装备携带和收集各种案例开始,有效破解了司法警察中普遍存在的不敢使用、不会使用,缺乏警务实战意识和缺乏警务实战技能的现象。并在全队开展为期1个月的警务实战大练兵活动。为增强警员对防护、防暴器材的运用掌握,每次新装备配发前他首先亲自做测试,为在协助执行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充分运用,为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奠定了坚实基础。
敢于担当 积极发挥自身优势
当前法院安保形势日趋严峻,作为一名警长豆鹏深知法院安全检查岗位重要性和危险性,认真总结出安全检查违禁品识别方法和技巧、收集总结出近千幅违禁品图像库,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安检人员技能培训,增加安全底数。他积极推动法院应急处突分队建设,将保卫法院安全、保护法官安全、保护来院当事人安全放在首位,打造全能型处突分队,加强警务技战术实战训练,目前已率先实现全市法院60秒见警率,并成功处置多起辱骂法官、当事人互殴等事件,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法官和当事人安全。
为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北京高院还在通州法院举办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现场会,豆鹏同志认真组织,加班加点开展训练,确保了现场会顺利召开。
另外,豆鹏同志还受高院委派先后参与最高法院政治部法警局组织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教程》《司法机关安全管理学》教材编写工作,为北京法院争得了荣誉。
加强道德修养 保持高尚情操
豆鹏同志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及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和纪律建设方面有关条例和相关制度。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侵蚀,坚决与不正之风做斗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约束业外活动,增强定力不放纵、不越轨,强化自我教育,提高自律能力,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己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