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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成了办案的帮手?看看这位法官的操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0-04-0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又是一年愚人节,大家是不是已经准备好恶作剧了,恶作剧本是让大家开心一笑,可是有人居然把这种“玩笑”带到了法庭上,企图瞒天过海,影响法官裁判,奈何法官火眼金睛,及时识破了谎言。今天愚人节,让我们一起看看通州法院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碰到的那些“小伎俩”,大家可要引以为戒哦……

  一条朋友圈暴露了自己的“流浪地”

  “呦,是您呀法官,文书我收到了,我现在没钱、没工作,还不上!”年轻的小伙子晃晃悠悠的向法官说到。

  “那你欠人钱也不能不还呀!我们可查过了,你银行账户里可是有点儿钱呢!剩下的自己想办法还!给你五天的宽限期把钱还上,不然后果很严重!”我厉声说道。

  “我没钱!凑凑吧,凑不上也没办法!”边说着被执行人就挂断了电话。

  这个案子让我头疼很久了,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没能够按期履行所欠的两万多的欠款,原告就拿着判决书来法院申请执行。我按照执行办案规范,收到案件的同时就立即按照民事判决书上的地址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随即采取了查控措施,发现其账户内有千余元,遂将其依法冻结,但这并不足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于是我们联系了被执行人,没成想每次联系被执行人都是一种“没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而另一边申请人却等着钱急用。

  在频繁的和被告沟通后,突然我发现被告的电话竟然打不通了,其他联系方式也被迫中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重新梳理案件细节后,我突然想到了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留下的地址,于是我们立刻准备去被执行人家里一探究竟。

  到了家门口,家里却没有人。看住户门像是刚刚装修的样子,门上的膜都还没有完全除去。我们敲开邻居家的门,确认之后,邻居说这户人家前段时间还听他家叮叮当当的在装修。这下我们心里可有底了,这哪儿像是没有钱的样子?这分明是不想还钱嘛!想躲,门都没有!

  突然有一天晚上八点多,申请人给我打电话,他着急的和我说,他在一个烤串摊发现了被执行人!让我们赶快过去并把照片给我们发了过来。接到线索后我立刻联系院里的同事在院里集合后,立刻前往烧烤摊,当场将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后。

  后来才得知,申请人是在刷朋友圈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朋友发的照片和定位,背景里恰好就出现了被执行人的身影!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一条微信朋友圈就暴露了自己的“流浪地”,我们之前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联系无果,其家人也说已不在京内,竟说不知去哪流浪了!

  将被执行人带回暂押室后,他立即表示马上让家人把钱送来,让我们千万别把他送去拘留所。就这样,被执行人终于把欠款如数交至法院,本案顺利执结。

  消失的“保姆”

  “老人住院的时候没你,现在你倒是好分房分钱的时候你比谁都着急!你个白眼狼!”

  “你好,你天天的不是晒自拍就是喝酒鬼混,你尽孝了么,你照顾过几次?”

  眼前这争吵不止的场面,打开了我一天工作的幕帘。而能让姐弟俩互相在法庭上撕扯面目的诱因是已过世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

  我看着眼前糟心的一幕,提醒双方注意法庭秩序。我询问双方:“死者,就是你们的父亲,除了你二人之外,还有其他继承人吗?这时姐弟俩突然激动的说“没有!快判吧就我俩,没别人”并且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姐弟俩难得口径一致,但是激动且微妙的情绪让我察觉有一丝疑惑。姐弟俩像有意隐瞒一些什么。我继续问道,“你们的爷爷奶奶、母亲都早于父亲去世了吗?死者只有你们两个子女吗?”

  这时被告席的弟弟笑着对我说 “我爸死的时候都八十八了,我妈也走快二十年了,就生我俩。保证没其他继承人了”。同时还把一大沓证据交到了我的桌子上,“这是我爸妈的死亡证明,我们全家的户口簿,差不多判了就得了!”

  原告席上的姐姐虽没有表示异议,但仍然恶狠狠瞪了弟弟一眼”快判吧,就这点事!”

  看着他提交的证据,我疑惑的抬起头追问到,“你们88岁的父亲也就是死者去世前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吗?他在你们母亲去世后,有没有再婚?”

  刚才还积极回答问题的弟弟突然把脸别到一边不做声,反而是姐姐激动的大声说,“我爸有退休金,我妈走了以后他就雇了保姆,一直都是保姆在照顾。”

  “有没有再婚呢?”我再次追问。

  “肯定没有再婚,有保姆再什么婚。”姐姐言之凿凿。但被告席上弟弟的沉默,加深了我的疑问。

  于是,我中止了当天的庭审,决心去查一查这个“神秘的保姆”。第二天,我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调查得知死者曾经再婚,那个所谓的“保姆”,实际是姐弟两个的继母,也是死者合法的继承人。死者去世后,姐弟俩将已80岁的继母赶回了外地老家。之后就到法院起诉,自导自演了昨天的那一场遗产争夺大戏。

  当再次开庭我当场拆穿姐弟俩的阴谋时,姐弟俩还在继续演:“根本没有的事,没有后老伴这事”,我把调查出的证据拿出来时,姐弟俩顿时无话可说。我对姐弟两个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并将他们的继母追加为案件当事人,最终判决三人在合法的份额内取得各自应得的遗产。

  旁听席上的神助攻

  早上八点半,接到了一位当事人气冲冲的电话。

  “法官您还能不能开庭!我这把钱借出去让你们法院开庭审个案子就这么难?她人没了,也没孩子没父母,我不起诉他男人起诉谁。她的死亡保险金马上就要进他男人账户了,你们要是再不安排开庭,我这钱就得你给!”

  我一边耐心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一边翻开了卷宗。案子是前天刚立的,他怎么这么着急?接着往下翻,一张王某在2017年给原告写的5万元借条出现在眼前。这张皱皱巴巴的借条,主文和借款人签字中间,有一行用黑色水笔涂抹的痕迹,墨迹很重,已看不出原来的字迹。

  这写了什么?我心里再次泛起疑问。

  开庭时,王某的丈夫说并不知道王某曾给原告写过借条,对借款的真实性完全不认可。我向原告询问借款的过程,他有些含糊其辞。

  “王某老和我借钱,之前借的都还了,就差这点了,人没了,这钱也得给我呀!”

  我指着借条上的墨迹问,“这是什么?”

  “这个,额,时间太长了,我……我忘了!好像当时是说好了利息,不过借钱当天,她就给了我3000块的利息,我就把利息约定划了。行了,行了,法官,我也懂,预先扣除利息算本金是吧?那我就算她四万七,人都没了,我就不计较那么多了。”

  呦,这是做了功课来的,还知道法律不保护砍头息。但他为什么这么主动?不用的约定划掉就行了,为什么涂抹的这么重?这道墨迹好像在隐瞒着什么……得弄清楚!

  我看着原告,准备试试他,“原告你要充分举证,否则法院可能对借条的真实性无法认定。”

  他明显楞了一下,但很快把手一摊:“人都死了,你让我咋证明,还需要证明什么!利息也不要了行不,四万七!赶快还钱!”

  突然,旁听席上蹭的站起来一个人。“法官,我这能证明,我手机里有照片!”嗯,是原告的朋友。书记员小张回头看了看我,准备强调法庭纪律。我摆了摆手,让小张把手机拿给我。

  图片很清楚,放大后,我笑了……把手机递给原告,“原告,你朋友很热心啊!看看吧。”

  原告一脸迷茫的接过手机,然后脸色慢慢僵住了。我没说话,就这么微笑的看着他。

  他有点坐不住了,把手机往桌子上一摔,转向旁听席,“你嘛来了,有你啥事!你到底站哪边?”

  原告的朋友蒙了,“就是那借条,肯定没问题,我当时拍的,咋了,没问题呀!法官您再仔细看看。”

  我当然看的很仔细,那张借条的照片很清楚,相同的位置依然有着划痕。但是,照片里的借条划痕非常轻!被划的内容清晰可见:2018年1月3日已还款(肆万元)余款壹万元。

  原告不再搭理朋友,开始嘟囔:“我忘了,我忘了还不行!这也不能赖我,时间太长了,我早就忘了咋回事了,唉……”案情已经很清楚了,剩下的就很明确了。

  涂抹借条还隐瞒,虽然情节轻微,事后原告也向法院承认错误并做出书面检讨表示悔过,但必须依法训诫!当然,欠债还钱也是应该,5万减4万再减3千,出判决,偿还借款7000元!结案!

  哦,对了,这案子原被告都没上诉。

  审判是公正和严肃的,法律面前要讲事实和证据,带着侥幸的心理去蒙混过关,戏弄法官,轻则损人愚己,重则受到法律的惩罚!


[供稿单位:通州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