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联合通州区教委以体验“云”法庭,共享法治课为主题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法治宣传活动。通州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欢欢、法官助理李思博,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为副中心所有中小学生带来了一份别样的儿童节礼物。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市人大代表杜海霞在线参加,副中心近千名师生在线参加了课程学习。
小哥哥带你“云”逛法院
通州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李思博通过视频详细介绍的方式介绍了通州法院的员额法官文化墙、文化长廊。
通过讲述长廊背后的文化,带领同学们进入法律的世界,了解法律精神和我国法律体系,树立法治思维和习惯,同时通过向同学们科普法官的职业经历,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信仰。
随后,法官助理李思博带领同学们寻找少年法庭与普通刑事法庭的区别,让同学们了解少年法庭的设计理念、制度设计,感受司法的温度。
“云”参观结束后,王欢欢法官以“合理使用网络 预防犯罪侵害”为主题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活动。
王欢欢法官以儿童的定义为出发点,就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用途引发同学们的思考,结合真实的案例总结出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注意事项,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网络,健康成长。
法官说了啥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01了解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的主要内容:
网络犯罪主要是指利用网络、针对网络和在网络空间进行的各种犯罪。网络犯罪可以分为传统型犯罪和新类型犯罪。
传统型犯罪如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新类型犯罪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
网络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低龄化。网络犯罪属于年轻型犯罪,年龄在18-30岁之间的占了网络犯罪主体的将近八成。主要是因为年轻人对互联网的了解和依赖度要远大于其他年龄段的人。
2、犯罪方法智能化。在网络新类型犯罪中,网络犯罪分子往往熟悉掌握各种计算机专业技能,洞悉网络的缺陷和漏洞,具备突破防火墙的专业技能。犯罪手段和和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使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
3、犯罪行为隐蔽性。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一方面网络犯罪分子会采取技术手段隐藏她们的真实身份与地址,使身份虚拟化、数字化。另一方面,网络犯罪属于不接触型犯罪,犯罪分子一系列的指令只需要在网络终端就可以实施。
4、犯罪目的牟利化。数据表明,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主要目的在于获取财物,诈骗罪、盗窃罪在所有网络犯罪中的占比也最大。其他还有一些犯罪如抢劫罪也表现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02以案释法
案例一
未成年少女小刘通过网络交友方式认识了青年人小亮,网络交友后二人相约在一公园见面,见面后二人聊天至凌晨3点,小亮持刀相威胁,抢走小刘耳钉、手机、从其手机微信里转走零钱,后小亮逃离现场。小刘报警,后小亮在其居住的公寓被民警抓获。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小亮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网络交友与陌生人见面后被抢劫财物的案例。实践中,因为网络不当交友引发未成年人受犯罪侵害的案件占比较大,网络不当交友后容易引发人身、财产受侵害类犯罪,例如被抢劫、受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
案例二
2018年11月份,于某在网上冒充某驾校教练谎称能找人代办驾驶证,骗取多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 000元,后于某被民警查获。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这是一起通过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行为。驾驶资格要通过正规的驾校学习,通过资格考试之后才可以获得。任何通过代办方式获取驾驶证的方式都是违法行为,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诈骗犯罪分子正是利用有些人投机取巧的心理,才能轻松得逞,不费吹灰之力就骗得财物。
03法官寄语
给孩子们的话
同学们一定要理性文明上网。做到“三不要”。?一定不要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与陌生人见面或向陌生人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及隐私。?一定不要通过网络查看色情暴力的不良内容。?一定不要沉溺于网络游戏中。
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网络诈骗等陷阱。如果在朋友圈看到有微商晒出心仪商品的照片,如果在直播间遇到让刷礼物,一定要不要随意购买或点击支付。
网络购物的时候要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不要轻信陌生人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玩游戏、看直播最好不要充值,如果真的有需要,也要在家长的指导下操作或由家长进行操作。
送给家长们的五个“多”
多关心,多留意孩子的上网活动
多陪伴,多花时间陪陪孩子
多鼓励,避免孩子通过网络寻求安慰
多沟通,了解孩子的心里状况
多指导,引导孩子合理使用零花钱
精彩的活动方案和课程内容引起了人大代表和同学们的热烈讨论。
通州法院的“京法巡回讲堂”活动,通过参观通州法院文化墙、法庭等直观生动地诠释了司法公正正义的内涵。法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同学们深刻地理解了文明上网与提高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并对家长做出温馨提示,要多关心,多陪伴,多沟通,多了解,多鼓励。课堂虽短,但精彩纷呈,意义重大,也希望未来有更多这样的线上普法课堂。
——北京市人大代表杜海霞
今年的儿童节我收获了与以往不同的知识。因为2020年特殊的疫情,我们都在家使用网络学习,在上网课之余,我也会浏览一些网页,看看新闻和一些小视频,可家长每次都会限制我上网的时间。我知道长期看屏幕会伤害眼睛,但不知道上网还有其他的危害。
通过今天的视频学习,我懂得了网上也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上网也会有危险。法官老师告诉我们,要理性文明上网,上网要做到“三不要”。我会牢记老师的这些提醒,合理使用网络,让网络成为我生活学习上的良师益友。
——北京市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四年级马梓涵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教委联合法院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令我受益匪浅,深切体会到“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守法者利己利国。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法治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满的小鸟,会逐渐长成展翅高飞的雄鹰,我们的法律素质直接关系着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所以只有此刻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才能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通州区后南仓小学六(3)班张明微
一直以来看着爸爸妈妈用手机或电脑工作、学习、购物、看视频等,我很好奇小小的手机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后来由于疫情,我开始了网络学习,妈妈还给我准备了电脑和手机。除了用手机学习和提交作业外,慢慢地我还学会了添加好友,和好朋友聊天、视频等。
今天看了“网络法治课堂”,我竟然发现手机除了给我们带来生活上的便利外,不恰当地使用网络还会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甚至有些心怀不轨的人还会利用它来进行诈骗,勒索等犯罪活动。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第一,我们应该多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多看书,多参加一些体育运动,不沉溺于网络游戏;第二,如果在网络上碰到了可疑的人或行为,要及时和爸爸妈妈沟通,提高警惕,必要时及时向警察叔叔们报告。
——通州区第四中学小学部三(3)班 赵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