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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这些天副中心警察救助过的动物“宝宝”们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0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6月1日,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些天副中心警察救助过的动物“宝宝”们。

  田地中的小猴子

  5月2日上午,于家务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在大耕垡村旁的田地里发现一只猴子。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助工作。民警将猴子关进笼子内,暂时将猴子安置在派出所,并为其准备了香蕉、苹果等水果。目前,民警已将猴子移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安置。

  受伤的夜鹭

  5月4日19时30分许,甘棠派出所接到辖区崔先生报警称,在潞城镇武兴路附近捡到一只大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夜鹭体质虚弱,便将其带回所内悉心照料。5月5日上午9时许,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人员来所将受伤的夜鹭带回治疗。

  吃坏东西的苍鹭

  5月20日16时许,焦王庄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来所报警称,在刘庄公园散步时捡到一只奄奄一息的白色大鸟。民警接过大鸟后,发现大鸟无精打采,身上没有明显外伤,但上吐下泻,像是中毒。后经工作人员细致诊断,这只苍鹭应该是吃坏了东西,造成虚脱,救护人员立即为它打了营养液,并带回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专业救助,待康复后科学放飞。

  虚弱的夜鹭

  5月24日1时40分,一对夫妇来到郎府派出所,称在318国道上看到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鸟。值班民警发现该鸟并无明显外伤,但是十分虚弱,随后与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后经鉴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夜鹭”。目前北京市野生动物求助中心已将夜鹭带回妥善安置。

  受伤的四声杜鹃

  5月25日17时许,梨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通州区花涧溪物业拾到一只受伤小鸟,请求民警帮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将小鸟带回所内,并及时与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经与对方工作人员沟通,判断这只小鸟为北京市市级保护动物四声杜鹃,并由工作人员带回救护中心进行进一步专业救护。

  饿的飞不起来的红隼

  5月27日晚,大杜社派出所社区民警辖区巡逻途中,一名社区居民反映发现一只落在小区空地上的珍稀鸟类,飞不起来了,民警将该鸟儿带回所内。随后,民警向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反映。经检查,该红隼为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没有受伤,只是饿了。救护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对其进行喂食后,将按照规定对其放生。

  民警提醒:城市副中心的自然环境越来越好,很多小动物就栖息在我们身边,如您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可以及时拨打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护热线010-89496118。


[供稿单位:通州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