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北京通州法院以“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稳步发展”为主题,召开线上新闻通报会,通报商事审判新理念,创新审判工作模式,优化诉讼流程衔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综合施策战疫等情况,意在向社会传递通州法院将正确的司法理念贯穿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全过程,畅通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受理渠道,大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保护,扎实推动副中心中小微企业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多家新闻媒体参与了本次通报会。
发布会说了那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抓手 树立商事审判新理念
一是贯穿“鼓励创新”的审判理念,促进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对于互联网电商O2O、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等新型交易方式,在个案审理中,关注新商业模式和新行业发展,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贯穿“诚信守法”的审判理念,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公正高效审理哄抬防疫物资价格、机票酒店退改受阻、商家关停跑路等案件,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贯穿“尊重契约”的审判理念,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审慎认定合同效力,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投资权益的同时,注重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尽量促进各市场主体达成调解。
四是贯穿“保障民生”的审判理念,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谨慎审查保全申请,严防恶意保全的发生;对出现保全标的增值、查封账户进账导致超标的查封的,及时跟进、解封。
创新审判工作模式 构筑司法审判快车道
一是对标副中心司法需求,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将审判团队设置为“公司合同组”、“保险票据组”和“金融担保组”,提升审理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依法审理典型案例,弘扬营商法治精神。依法审结“确认不合理维修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消费者维权案”,审理了“通州区首例涉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交易案”。
三是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贯彻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优化诉讼流程衔接 降低中小微企业诉讼时间成本
一是创新激励机制,压缩审理周期。科学设置审理周期指标,通过主管副院长直接督导方式进行压力传导,通州法院商事案件审理周期已从年初受疫情影响后的183天下降至66.06天。
二是严格审限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出台一系列文件,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科学管理,公开考核。
三是推广电子送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诉讼便利。构建“微信、邮箱、网站、传真”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全新电子送达模式,开展电子送达8234次,覆盖率51.86%,送达平均用时缩短至20天以内。
推进破产案件审理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一是办理通州首例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的“北京市东方叶杨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系通州区首例成功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案件。
二是首次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在全市率先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破产企业有序出清。
三是保障破产清算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成功为民营企业150余名职工债权人发放案款240万元,受偿比例达到23.5%。
四是推进企业破产专项援助基金正常运行。制定《关于企业破产专项援助基金的管理办法(暂行)》,研究援助标准和援助计划,争取早日惠及辖区企业。
综合施策应对新冠 同战疫情成效显著
一是主动提供应急法律服务。开展“互联共建,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主题活动,开展在线答疑、在线庭审、在线执行等工作。
二是开辟“疫情防控绿色审判通道”。疫情期间,12小时为遗失票据的抗疫物资销售企业办理公示催告,助其7天收回货款;36小时内为中小企业办理学生餐专用账户解封,助力其复工复产。
三是依托“互联网+”和“夜间庭审”提供诉讼便利。利用“北京云法庭”开展线上庭审、调解、谈话共15322次,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司法为民不打烊”。
通报会上,通州法院还发布了关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稳步发展的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 商事审判效率方面——优化诉讼流程 降低企业应诉成本
基本案情:
2015年7月31日,某房地产公司向某置业公司支付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公寓意向金15万元,房地产公司支付意向金后,置业公司一直未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9年8月29日,房地产公司向置业公司邮寄《律师函》,通知置业公司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但邮件被退回。故房地产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置业公司退还意向金15万元并赔偿损失。本案于2019年10月29日立案,后端商事法官收到案件后,利用送达地址库中记载的置业公司此前近一年诉讼中留存的有效送达地址进行送达,12天内即完成送达。
2019年12月11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天草拟判决,2019年12月12日定稿判决并向双方当事人邮寄送达,2019年12月13日本案报结,审判用时共计45天。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置业公司自动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5月26日执结。
典型意义:
全流程优化诉讼流程,充分利用送达地址库中送达地址确认书共享功能,及时联系置业公司参加诉讼。开庭后及时作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自动履行,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案例二 特别程序方面——能动司法精准触达企业所需
基本案情:
申请人以销售手术器械、口罩、防护衣等用品为主要业务。疫情期间,公司一直为医院、乡镇卫生所等机构供应口罩、防护衣等物资。受员工隔离、返工延后影响,人员少事务多,忙中出错,客户交付的转账支票不慎丢失。因公司面临较大资金缺口和压力,公司多次沟通希望付款方尽快付款以解决燃眉之急,但付款方要求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对支票宣告无效后才能付款。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丢失的支票进行公示并止付。
收到申请书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北京云法庭系统与该企业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在线谈话,详细了解票据遗失过程,固定票据基本信息。谈话后,承办法官马上与银行取得联系,赶在银行停止当天营业之前办理了停止支付手续,并完成了公告程序。此时,距离承办法官收到申请还不到12个小时。
法定公告期是60天,按照法律规定,公告期结束后,支票在法律层面上才算真正的无效,付款方才能重新出具支票支付货款。为解企业燃眉之急,承办法官主动与付款方联系,希望付款方可以尽快支付货款,帮助企业解脱困境。承办法官通过与付款方反复沟通一个多小时,释法析理,分析利弊,终于,付款方对支票丢失后的法律风险及公示催告程序有了清晰的认识和判断,三日内,付款方重新开具了支票。
典型意义:
申请公示催告案件中,通过主动作为、能动司法,问企业之需,解企业之难,延伸审判职能,为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护航助力。
案例三 调解方面——耐心调解化解纠纷 助力中小企业经营
基本案情:
原告某快递公司在2019年“双十一”期间与被告天猫某美妆店合作,共为其发送快递262284单,美妆店已支付了部分发货款。但由于美妆店在“双十一”期间的销量远超预期,导致在“双十一”高峰期发货订单激增,远超快递公司最大承受能力,为此,快递公司垫付了额外的人员、车辆、调配费用,并产生罚款、赔偿等,双方对款项数额产生争议,故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美妆公司支付60余万元。案件开庭审理时,双方对涉26万多单快递信息分歧巨大,其中4419笔存在货损赔偿争议,7088笔订单存在重量争议,61605笔订单存在金额计算争议。此后,双方均陷入耗时耗力的订单核对工作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11月5日,快递公司来电,表示因2020年“双十一”将至,快递公司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困境,希望法院尽快处理纠纷,拿到案款,缓解资金压力。承办法官立即决定在当天夜间法庭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尽管双方分歧巨大,但经过法官明理释法、劝导,双方分歧逐渐缩小。经过近四小时的调解,双方放下成见,及时止损,共同把握好今年“双十一”的商业机会,最终握手言和。调解后次日,法官同时为原、被告双方发还了案款。
典型意义:
在双十一来临前夕,成功调解快递公司与天猫电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并于次日发放案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双十一”期间资金紧缺情况。
案例四 破产案件方面——线上债权人会议 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
基本案情:
申请破产的某世纪公司是一家经营普通货运、仓储保管等业务的公司。2012年其出租的仓库发生严重火灾引发了一系列诉讼,经诉讼确认的债务尚有300余万元未支付,某世纪公司因无力偿还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依法指定管理人对某世纪公司进行了资产接管、债务清查、债权申报等一系列工作,包括另外3个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8 077 059.14元。
通州法院在全市率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明确了其职责,在前期与债权人、债务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工作,并将会议程序、报告、相关决议事项、表决规则等提前上传到网络,供债权人随时下载查看,为会议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会议采取了创新的表决形式即以视频形式表决通过《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规则》。在提问环节,管理人与债权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破产企业有序出清。
典型意义:
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指导管理人积极履职,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破产企业有序出清,为通州城市副中心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