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法律影响社会的广度和深度都在急速发展,“用法”成了人们的迫切需要。为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推出“普法系列公开课”,由各个庭室经验非常丰富的法官,给大家普及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
今天为大家普及的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知识,授课的法官是来自北京通州法院民三庭的徐明祺。
徐明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10年7月进入通州法院,先后在张家湾法庭、诉前调解办公室、民三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民三庭审判员,主要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曾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法院优秀速裁法官。所在团队获评北京市法院十佳速裁调解团队、北京市法院先进审判团队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吗,离婚随意化、年轻化趋势明显,夫妻之间因一时冲动,放狠话、闹离婚的案例不在少数。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给冲动离婚“降降温”,今天我们一起聊聊“离婚冷静期”~
关于结婚
结婚应以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为前提,禁止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1051条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第1052、1053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两种情形。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离婚
1、夫妻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哪几种途径呢?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
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我们这里应该注意一个问题,离婚采取上述任何一种途径均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并办理的离婚手续的,就没有必要来法院诉讼离婚,反之亦然。证明离婚的有效凭证包括离婚证、法院生效文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
2、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优点有哪些?
协议离婚速度快。既然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已经就婚姻关系解除、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可能半天就能办好。
协议离婚成本更低,通过诉讼离婚需要交纳诉讼费,根据双方诉求收取的诉讼费的标准有所区别,如果涉及财产较多,收取的诉讼费用也会有所增加,协议离婚则成本更低。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时,我们应关注离婚协议起草的问题,离婚协议的起草往往涉及婚姻关系解除、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我们要依法将财产进行明确分割,并保证履行方式的可行性,财产分割要做到全面,不能遗漏财产。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应注意抚养费支付问题以及孩子探望问题予以明确,避免后续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出现分歧。
诉讼离婚一般由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处理,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判决的方式,文书会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婚姻关系解除等诸多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涵盖整个婚姻关系的方方面面,一般不会存在漏项的情形,同时在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时,一方出现不及时履行的情形时,相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面对家暴,如何保护自己呢?
及时需求帮助。当我们遭遇家庭暴时,应及时向亲属、朋友、邻居、居委会、妇联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如果出现暴力伤害情形,我们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在外部力量的帮助下,及时摆脱对方控制,让自己处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之中。
注意证据的收集。家暴行为的认定在法律上需要通过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存在确实被家暴的情形,但又拿不出相应证据的情形,证据的收集我们可以采取录音、录像。出现暴力伤害要及时报警,做好笔录,做好伤情鉴定。
离婚。严重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受害方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内,要注意这些!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为维持夫妻双方稳定的婚姻关系提供缓冲,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有更多时间去思考婚姻关系是否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破裂的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修复的可能性、采取哪些措施能够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子女等等。
离婚冷静期内,新增夫妻债务应如何处理?我国相关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也有相应的判例,所以离婚冷静期并不是判定新增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而是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认定,离婚冷静期也处在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是否需要分开居住,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共同居住,也可以选择分开居住,如何居住与离婚冷静期并无必然联系。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违反对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即使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都不能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姻尚处于存续期间,一方不能私自处分、转移财产,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