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在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宣布了我国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该主题旨在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世界环境日的由来: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出席会议的113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名代表建议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
检察蓝 递送“生态绿”特快专递
建设美丽家园,检察人一直在路上。6月4日,正值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第六检察部走进通州区大方居社区,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为社区居民开展了普法活动。
检察干警首先就世界环境日的由来、我国环境现状及我国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进行简要介绍。随后以通州区检察院承办过的部分环境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切入口,向在场的社区居民们宣传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科普公益诉讼法律依据及案件办理程序,通俗易懂地讲解作为公民如何参与到守护美好生活的公益诉讼活动中。在场居民纷纷表示会同检察机关一道共同守卫祖国的碧水蓝天,发现案件线索会及时提供给检察机关,日常也会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关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活动。
趣互动 共筑“副中心”多彩生活
为增加此次活动的趣味性、记忆性,检察干警在普法的同时准备了一些有关环境保护及公益诉讼方面的题目,鼓励在场群众积极作答,并发放相应的宣传纪念品。
“公益诉讼涉及的领域有哪些?”“我知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我记得有食品药品安全!”“烈士权益保护也是!”……在听过检察干警们的科普后,现场群众对部分题目的答案了熟于心,积极作答,现场氛围高涨,其乐融融。
守初心 谱写“公益诉讼”华丽篇章
多年来,通州区检察院持续致力于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相继办理过王某某夫妇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某药企污水外溢案、部分温泉酒店擅自开采地热资源案、萧太后河管理范围内环境卫生损害案等等。为推动大运河公益保护,还与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进入了快车道”;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通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赤忱之心守护祖国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