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帮我们办理财产保全,真是‘急群众之所急’,为民办实事!”当事人代理律师一边向法官表示感谢一边将一面“速战速决、执法为民”的锦旗递到法官手中。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利用周末紧急处理一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并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成功查控相应财产。从提交完整材料到采取查控措施整个流程不到18小时,顺利为当事人保住14万元。
案情回顾
南某与邹某多年前共同投资设立某美容美发中心,今年3月22日,二人决定将美容美发中心转让出去。4月14日,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此时美容美发中心剩余财产金额为55余万元,按照执股比例应分配给南某286300元。但邹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仅向南某支付了146200元,剩余140100元未付。
此后,南某多次向邹某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均遭拒绝,南某遂将邹某诉至通州法院。南某的代理律师向通州法院表示,邹某明确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涉嫌已将其账户剩余财产几十万元转移,情况紧急,代理律师向通州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而,代理律师提交的材料有误,承办法官于俊平立即指示法官助理陈雷联系律师修改,直到周五下午临近下班时相关材料才修改完毕。鉴于案件情况紧急,于俊平法官与法官助理陈雷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周末加班通过该案审核并裁定保全,之后快速立案并将案卷材料移交保全执行组法官。
根据申请人南某提交的财产线索,保全执行法官及时采取在线查控措施。很快,相应财产被全额冻结。至此,通州法院在不到18小时内成功保住了当事人14万元,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申请书两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银行卡号(包括开户行)、房产信息、车辆、股权等;
(四)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五)拟向法院递交的本案件起诉书。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之一
(一)提供与要求保全数额一致的现金作为保证金;
(二)到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与其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以保险人出具担保书以及保单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三)由融资性担保机构出具相当于请求数额的担保函;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起诉的期限
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的工作流程
(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书面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申请内容、申请理由等。同时应当注明财产线索,写明财产的具体位置或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等信息。
(二)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按照上述第四条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三)由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情况进行审查。
(四)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