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启法典编纂先河,是法律人的“教科书”,指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适用好《民法典》,通州法院丰富组织形式、创新活动模式,全面掀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热潮。
“学法”
发挥头雁效应
全面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
学习贯彻好《民法典》,是切实提升民事审判能力的重要前提,对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州法院紧抓关键少数,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原原本本学习《民法典》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研一层。
在“头雁效应”引领下,通州法院坚持线上线下、内外结合原则,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活动,带动全院干警大学习大培训。
宋庄法庭启动“水滴石穿”《民法典》系列讲座,由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主讲,达到以讲促学、学以致用目的;审管办(研究室)举办“学新?笃行”《民法典》专题讲堂,邀请本院资深法官解读《民法典》,切实提升全院干警对《民法典》的适用能力;政治部开展通法课堂之“名师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谢鸿飞、熊丙万从立法和理论层面讲解《民法典》精髓,指导全院干警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民法典》。
“研法”
聚焦交流研讨
实现《民法典》理论与实践有效融合
人民法院是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主力军,《民法典》作为法律条文,必须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相结合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通州法院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多措并举打造《民法典》交流研讨平台,让《民法典》 “从书本走进法庭”,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效融合。
坚持学习培训与交流研讨一体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设置交流发言环节,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得;举办民事审判沙龙活动,搭建内部交流平台,围绕《民法典》专题邀请专家学者和各级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参与指导,为广大干警交流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各业务庭室通过召开法官会议,加强《民法典》理论研究、总结审判经验,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民一庭“以案促学”交流活动、综合审判庭实务研讨会,均对正确适用《民法典》,统一裁判尺度具有重要意义。
“用法”
关注典型案例
形成贯彻适用《民法典》生动实践
基本案情:
凡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胡某免费搭乘凡某车辆回老家,凡某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以致与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事故造成胡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凡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将凡某、阎某等人诉至通州法院,通州法院法官刘梅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无偿搭乘”规则酌情减轻凡某10%的赔偿责任。裁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同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明确了“无偿搭乘”的法律规则,胡某诉凡某、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是《民法典》实施以来通州法院依据“无偿搭乘”规则审理的典型案例,有效推动了《民法典》的适用。
“普法”
精准法治宣传
努力让《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
《民法典》实施以来,通州法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全面、精准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
“线上+线下”全面普法。通过京法巡回讲堂、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
重要节日精准普法。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特殊主题,针对不同人群进行精准普法。
多方联动深度普法。与社区、司法所、学校、企业多方联动,挖掘总结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激发广大群众学习运用《民法典》的热情,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通州法院多措并举、多维联动,有序推进《民法典》的学习贯彻活动,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适用,切实提升审判能力。同时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入千家万户,全力推进《民法典》贯彻落实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