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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检察院开展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暨首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04] 来源:通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元旦节后,未成年人王某的父母步履匆匆地走进了通州区检察院,在这里他们接受了一次特殊的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而这也是自《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伊始北京市首批、通州区首例家庭教育指导案。

  通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辰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通州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二是融通携手多方力量,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衔接机制;三是契合“两法”实施要求,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打好未成年人法治“组合拳”。

  图为未成年人王某父母接受家庭教育的现场

  图为“促进家庭教育,检爱护航成长”会议主会场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为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1月4日上午,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促进家庭教育,检爱护航成长——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暨首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会议通过观摩家庭教育指导现场,对未成年人父母依法训诫并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通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副中心模式”。

  连线分会场,观摩首例家庭教育指导宣告仪式

  “你们知道王某为什么会犯罪么?而且是和其姥姥一起犯罪?”

  “你们了解自己女儿目前的心理健康状况么?”

  “你们知道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具有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么?”

  面对检察官地“灵魂三问”,王某的父母愧疚的低下了头。原本一件普通的诈骗案却因祖孙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而引发了检察官的关注。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王某的父母离异后均再婚,在对王某的监护及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缺失,而这恰恰是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况。

  活动当天检察官对王某父母进行训诫和教育:“你们作为王某的监护人,离婚后分别组建新的家庭本无可指摘,但却不能因此忽视对王某的陪伴和管教。面对王某金钱观偏颇、自我控制能力不足的情况你们也未及时纠正制止,放任其发展,最终导致王某和其姥姥一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检察官向其宣读并送达了《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他们正视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同案犯王某的外祖母开展训诫。通州分局办案民警、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区妇联、区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对此发表了意见。

  “离婚之后放松了对王某的管教确实是我们的责任,孩子走上迷途与我们有分不开的关系”,王某的父亲愧疚的说到。王某的母亲则感谢检察机关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的机会,将严格遵守规定,按时接受指导,密切关注王某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健康状况,帮助王某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王某的外祖母也称将认真反思、痛改前非,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带领孩子共同改正。仪式之后,王某父母在通州检察院接受了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聚焦主会场,共商家庭教育指导“副中心模式”

  主会场与会领导共同观摩了宣告仪式并进行点评交流。

  北京市通州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樊淑玲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首部家庭立法,关系国家和每个家庭的未来。妇联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和协商推进,共同培育支持家庭教育指导资源。

  通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惠英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关工委、妇联组织共同作为法律实施责任主体的地位,关工委与政法机关将加强合作,有效开展社会化帮教活动,形成新的家庭教育组合体,推动协同育人机制落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田东平认为通州区检察院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程序规范、内容丰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检察机关将不断探索,携手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持续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工所负责人表示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之际开展此次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也有助于营造副中心重视家庭教育、培树新时代优良家风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推动副中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驶入快车道。

  下一步,通州检察院将与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合力抓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化建设,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单位:通州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