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复杂难腾退 案外人员受连累
黄某2017年与邱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邱某位于通州宋庄某二层钢结构的商铺,约定自正式签订合同后每一季度缴纳一次租金,但黄某自始都未能如期给付租金,遂被邱某诉至法院。后通州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黄某需腾退租赁商铺,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执行腾退义务,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通州法院执行局多次与黄某联系,发现本案中不仅黄某抗拒执行,而且待腾退商铺已由黄某转租给其他案外人实际经营,腾退涉及利益复杂,疫情背景下,若处置不慎,可能会影响多人的生产生活。
法理兼顾人情 善意执行暖心
涉案商铺在案外人的精心打理下,经营的有声有色,有不少回头客。为了避免出现查封扣押涉案商铺影响案外人正常经营的局面,执行局法官助理吴瑜和书记员王清文多次与案外人沟通,从法理角度向其说明该租赁商铺因原承租人(即本案被执行人黄某)丧失租赁权,导致现占有商铺需腾退返还给申请人邱某。
此外,承办人了解到邱某拿回腾退商铺之后,也要再租出去给别人经营的,若能协调案外经营者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那本案的执行就能保障多方权益不受损害。因此承办团队第一时间制定了预案,与当事人和案外人提前约好时间,准备开展现场腾退。
大雪难挡协议签 公平正义在身边
3月17日,北京突降大雪,但承办人及法警一行仍按时出发,顶风冒雪前往腾退现场。
见到当事人及案外人后,承办人对双方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详细告知案外人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诉讼的救济途径向被执行人依法获得赔偿。最终,商铺现占有使用人同意与本案申请人签订继续租赁合同,申请人同意本案腾退完毕。
雪纷飞,意高昂。雪中执行的三个小时,只是通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始终坚守司法为民情怀的一个缩影。我们将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认真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原则,以钉钉子精神对待每一个执行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