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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2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根据北京市检察院部署的“校园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监督活动,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先后走访了四十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发现有二十所校园的周边百米内位置存在销售香烟的店铺,均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标志,遂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制发两份诉前检察建议。
  经查,西城区北京市第十三中学分校(诚毅校区)、北京月坛中学、奋斗小学、展览路第一小学、黄城根小学(中年级部)、北京外事学校周边100米内,均存在店铺销售烟草的情形;北京育才学校、北京市回民学校、北京华嘉小学、北京第十三中学附近市局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普遍存在烟草经营者未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正)、《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
  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对本辖区内经营者销售烟草并设置法定标志负有监管职责,却均未全面履职,致使上述违法行为发生。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西城检察院分别就发现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就关于治理校园周边面向未成年售烟问题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召开座谈,相关单位表示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并加大监管力度,推出整改措施,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供稿单位:西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