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我院赵文胜副检察长主持审查活动,西城区人大代表边杰光、柳文利、人民监督员范旷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评议。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听证会上,我院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本案属于涉正当防卫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问题上,承办检察官当场播放了本案的监控视频,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在听证会上各参会人员对相关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询问论证。
我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人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等相关信息后,分别对案件进行了评议,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检察机关给予充分肯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于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程序等细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院以此为依据,严格听证程序,认真听取各听证人员的意见,做出公正决定,得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其他参与听证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