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吴某盗窃案举行了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该嫌疑人吴某先后5次在超市自助结账时以不扫码的方式盗窃超市商品,价值达1100余元,后被民警查获。案发后,该嫌疑人能如实供述,已退赔超市的损失并获得超市出具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期间,吴某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其报考研究生的相关材料,并书写提交了悔过书,表达了真诚悔罪的意愿。
为了贯彻高检院办理案件中要体现落实“天理国法人情”的要求,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我院在细致认真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全案情况,拟对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西城区人大代表、侦查机关代表、检务督察部干部等参加,嫌疑人吴某到会做了陈述。
经过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区人大代表郭春蕾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对本案的处理,并对吴某进行了现场教育帮助;听证员、区人大代表刘雅丽指出,通过本案的听证,感受到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够“有温度”的办理本案,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也全面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不是冰冷机械的办案,而是带着对人民的感情、“有温度”的办理案件。
最后,吴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也珍惜这次对她不起诉的处理结果,今后要好好学习、工作,要在严格遵纪守法的同时,努力工作来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