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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检院制发两份“监护督促令” 助力监护职责切实、有效履行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10] 来源:西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根据高检院精神和市检院相关部署,依托刑事案件办理,结合案件中暴露的家庭教育监管不力问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督促监护令”制度,助力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家长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
  西城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案件过程中发现,案发前一日,两名未成年嫌疑人李某、马某在外玩耍至深夜,通过网络预订民宿房间并入住,次日李某将未满十四周岁被害人约至民宿,后发生强奸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多次与李某、马某父母沟通,发现李某父母年事较高,父亲一定程度听力退化,对李某比较宽纵,母亲频繁的说教式教育,与青春期盲目冲动的李某经常演化为“针尖对麦芒”,李某有过多次离家出走或夜不归宿;马某来自离异家庭,父母忙于各自工作,马某因为厌学,初一后即休学在家,每天生活以打游戏为主,或者与高年级不良少年混迹在一起,二人的家庭监护教育均存在明显问题。
  西城检察院依托与北师大社会学院的合作项目,联合司法社工力量,通过社会调查对其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并邀请专业老师对李某一家和马某一家分别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分别向李某、马某父母发出“监护督促令”,要求审视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教育监管不到位、不能较好处理亲子关系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吸取教训,同时定期参加检察机关或公益组织提供的亲职教育,用心阅读学习推荐的相关书籍,提升亲子沟通能力与技巧。
  同时,该案办理过程中,西城检察院经多次耐心释法说理,促使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实现从不知违法到自愿认罪认罚的转化,推动双方当事人家属达成刑事谅解,双方当事人家属均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最终,在综合全案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西城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对马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日前正在协调沟通其入工读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事宜。
  此次工作系西城检察院推行“督促监护令”工作的首次有益尝试,今后西城检察院未检办公室将持续发力,不断探索“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走向完善,推动形成以司法保护牵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等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推动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供稿单位:西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