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手艺人,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工地从事木工、瓦工和管工作业,他们不怕繁忙和劳碌,烦心的是辛辛苦苦挣的工资总是不能如数到手,催了也找了,一年来还是没有着落;最让他们无奈的是,由于双方相识于工友的微信群,只在接活时见过一两面,谁也不知道微信那头的朱老板是谁?他叫什么名字?告都没处告去!
检察官向他们伸出了手:“让我们来支持你们!”
岁末年终,让农民工带着工资回家,不仅关乎每个家庭的生活保障,还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提出要更好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支持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要做好支持起诉工作,为农民工起诉维权提供帮助。
铸牢红墙意识、服务西城区域发展是西检人的责任与担当。为充分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西城检察院启动“温暖回家的路”专项工作,主动参与农民工欠薪综合治理,努力解决他们的揪心事和烦心事。
1、起诉不是唯一目的:讲求多元化解、源头治理
西城检察院结合西城区域特色,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开听证推动矛盾化解,加强诉源治理。王某等三位农民工干完装修的活儿一年多了,说好的报酬却是一拖再拖,苦于没有“老板”的真实姓名等信息,他们无法向法院主张自己的诉求。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了他们的难题,开展工作找到欠薪的朱老板,邀请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作为听证员,在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现场核对事实,固定证据,向欠薪方释法说理,讲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黄殿琴委员将参加听证的感受连续发表在“今日头条”,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王某也在过年前拿到了自己应得的报酬。
2、每个程序都要公平:兼顾各方利益、精准发力
取证难是导致农民工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障的核心问题。检察官对每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都坚持按照起诉的标准严格审查。办理农民工张某支持起诉一案过程中,包工头坚称未收到上家工程款,自己也没钱付给工人;拿不到报酬的张某无可奈何,只好到外省继续打工养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同时也要兼顾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为了查明情况,检察官辗转于多个两三年前的施工地点,查找包工协议,询问经办人员,核对工作量,终于督促发包方付了款。包工头被检察官的公道和执着所感,收到工程款立刻给张某补足了工资。为了讨回五千七百元工资,足足跑了三年之久的张某终于可以欣慰地回家了。
3、发挥检察支持起诉优势:注重协同联动, 形成合力
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比较复杂,对欠薪的治理工作也需要八方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院主动与区法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为农民工合法权益搭建保护平台。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久拖不还工资的包工头,农民工耿某在检察官协助下写出平生第一份讨薪起诉书;起诉后没有经验怎么办?检察官指导他如何依据法律规定收集证据、出庭质证、申请法院调查。“我赢了!”拿到判决书的徐某第一时间给检察官打来电话,短短三个字,几千块钱,让检察官们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保障弱势群体利益,为社会公益发声,西城检察院将会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的实践和探索中稳步前行。
检察官提醒
什么是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当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而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不知、不能或者不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他们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什么检察机关适合开展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是宪法授权的法律监督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虽然法律并未将检察机关限定为支持起诉的唯一主体,但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以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为使命,同时担负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司法活动的程序性和强制性,更便于实现对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哪些人、对哪类案件进行起诉?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以保护弱势群体和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并适当平衡当事人双方的诉讼能力。如讨薪的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经济困难的其他人员都可能成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主体;而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主要集中于追偿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返还预收消费款;以及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