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着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现在依然金光闪闪、青春焕发,不仅继续弘扬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而且还呈现着新时代的迷人风采,有的甚至还远销国外。这些“中华老字号”的产品被消费者喜爱和追随。
可是,近年来本市涉讼的老字号纠纷逐年增多,其中不少案件是因知识产权保护引起的侵权纠纷。受现实利益驱动,老字号品牌被仿冒造假、恶意攀附的案例屡见不鲜,使合法企业不仅蒙受了经济损失,更损害了品牌声誉,给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和发扬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而且,老字号产品大多集中于食品行业,容易使人产生混淆和误认,这给消费者带来消费困惑和损失。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如何保障老字号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左:检察官罗强 右:检察官助理高芸
一、目前,涉老字号商标类知识产权案件有哪些侵权类型?
“北京地区处理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近两年来上升趋势明显。”
北京市检察院发布的《2020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显示,因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强制许可等行政裁决的案件由北京管辖,相对而言,北京地区处理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偏多,且近两年来上升趋势明显。2019、2020年度受理数是2017、2018年度的4倍,2020年商标类案件受理48件,专利类案件受理24件。
二、北京市保护“老字号”典型案例
西城辖区内有张一元、内联升、全聚德、瑞蚨祥、一得阁等耳熟能详的老字号95家,占全市的49%;中华老字号54家,占全市的51%,平均可追溯历史年限为150年。这些老字号是西城区的金色名片,是西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现在,这些老品牌存在的问题是:老字号权利主体不清晰、老字号权利边界掌握不准确、老字号历史传承存证不完善、老字号侵权赔偿举证不充分等问题。
案例一、“老莫”被注成企业名称 老字号诉请更名获支持
北京某集团旗下有60余年历史的知名莫斯科餐厅(俗称“老莫”)。但另一公司抢先将“老莫”注册,且店内柜台展牌、包装袋上,广泛印有“莫斯科面包坊”、“北京老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出品”及“1954”等文字标识,故该集团将老莫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表示,原告是北京市西城区知名的老字号,被告使用“老莫”作为企业字号并使用的行为,足以使公众误认和混淆,攀附原告商誉的用意明显。2021年9月2日,北京西城法院判决老莫公司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案例二、满街“西四包子铺”竟有假?冒用老字号卖包子不怕“露馅”?
西四包子铺的前身是二友居便饭铺。“西四包子铺”这一名称,历经“北京市西城区西四饮食基层店·西四包子铺”、“西城区西四包子铺”、“北京市华天饮食公司西四包子铺”、“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包子铺”、“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等变革。
2001年7月,“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因体制改革注销,停止营业,其债权债务由主管单位华天集团负责。
2015年3月,华天集团决定恢复“二友居”品牌并正式授权所属全资子公司华天二友居负责“二友居”和“西四包子铺”品牌的恢复和经营开发工作。
2019年,华天二友居发现北京出现了若干“西四包子铺”,网络上也出现了关于“西四包子铺”重新开业的报道,其中一家即本案被告人海缘阁公司经营的西四包子铺店铺,该店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门牌牌匾上写着“记忆里的北京味”。华天二友居就该行为将海缘阁公司诉至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海缘阁公司停止使用“西四包子铺”店铺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变更店铺名称,赔偿华天二友居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00元,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四包子铺”作为店铺招牌持续经营,经过长期使用和历史沉淀,已经形成较为丰厚的品牌价值,承载了独特的商誉。
“西四包子铺”字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属于一种财产权益,可以由华天集团承继。虽然华天集团较长时间内未继续实体经营该字号,但据相关媒体报道表明,“西四包子铺”近年来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的认知中仍将该老字号积蓄的美誉度与其早年经营者相联系,该字号仍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其所享有的历史商誉、知名度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仍持续存在。
海缘阁公司与华天二友居、华天集团作为同地区同行业的经营者,海缘阁公司在重新启用“西四包子铺”店铺名称时,理应知悉老字号“西四包子铺”的知名度,但其未能尽到合理的避让义务,仍在临近当年“西四包子铺”原址的位置,开设主营包子、字号相同的店铺。
海缘阁公司与“西四包子铺”并无历史渊源,其在店铺招牌上标有“记忆中的北京味道”字样,主观上显然是为了承袭“西四包子铺”老字号的商誉,误导相关公众将其与老字号“西四包子铺”相混淆,客观上相关的报道和评论也进一步印证了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
海缘阁公司的涉案行为明显具有不正当意图,损害了华天二友居的合法商业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经营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驳回海缘阁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案例三、一得阁:老字号要求被告停止侵权
“一得阁”案中,原告某墨业公司称其是百年知名品牌“一得阁”的商标注册人,在被告林某的经营场所通过公证方式购买了5件墨汁,外包装上印有“一得阁墨汁”等字样。原告以被告擅自使用“一得阁”商标,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图片来源:西城区人民法院
西城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情节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000元。
案例四、假冒老字号品牌白酒案件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于某、谢某某在未取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假冒白酒。2021年1月1日交货时被依法查处,并于查处现场及生产地共查扣假冒“飞天茅台”72瓶、“国窖1573”180瓶。上述涉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白酒经鉴定货值人民币35万余元。
来源: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涉案假冒茅台酒以及包装
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涉案“茅台特供酒”假冒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的情况下,于本市西城区向于某购买“茅台特供酒”,并通过微信向他人销售,违法所得数额人民币6万余元。
2021年1月1日,被告人殷某某、姚某某、马某某在未取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假冒白酒,现场查获“30年茅台酒”8件。上述涉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经鉴定货值人民币9万余元。
被告人朱某某“假酒真卖”,以2500元每瓶的价格向被害人王某某出售飞天茅台600瓶,被害人向被告人支付150万元。该案产生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诈骗罪的竞合,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中华老字号,根据法律规定,西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将被告人起诉至法院,法定量刑十年以上。
假冒老字号品牌白酒案件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特征1、真包装假酒,假酒真价卖
案件中茅台酒的包装,是被告人高价从饭店回收用于制作假酒,一套完整、无污损的包装可卖800元。
被告人在高价回收来的包装上制作假酒,已不满足以假酒低价出售获取的利润,而是通过非正常销售途径,以真酒价对外出售牟取暴利。
特征2、货标分离,分批少量订做
被告人反打击意识强,假酒制造者在未获得订单之前,假酒原酒、制假包材、防伪胶冒等制假关键材料由不同人员在不同地点存放,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
假酒制造者在获得假酒订单后尽快开工、制作并将制造好的假酒第一时间运走。
特征3、集中于高端名酒,涉案数额大
假冒的白酒集中于茅台、五粮液、国窖等中华老字号品牌,且涉案金额往往特别巨大。
特征4、制假分工明确,关系网络复杂
制假、售假人员一般都使用绰号、化名,使用现金交易。制假、售假过程中各被告人分工明确,提供包装、假酒灌装、假酒运输、假酒出售等各环节在相互独立的同时,通过线状联系形成了复杂的假酒制售网络。
三、 西城检察院的举措
两级联动进驻大栅栏,“西检六条”护航“老字号”
老字号品牌是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的共同财富。位于西城区的大栅栏商区已有500年历史,不仅有占大栅栏商业街年销售额总营收75%的同仁堂、张一元、内联升、瑞蚨祥、步瀛斋、大观楼、狗不理、张小泉等百年老字号企业,更有来自中国各地四十多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店铺,巨大的商机下隐藏着老字号被侵权的风险。北京市检四分院与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精准定位不同商户的特点和需求,致力于提供定制化服务。
为护航老字号品牌健康发展,市检四分院与西城院两级联动,在与大栅栏商区部分老字号企业座谈交流、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的基础上,于2021年12月9日在西城区大栅栏商区设立“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络室,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机制,推出刑事检察、民事监督、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犯罪预防、普法宣传等“西检六条”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全力提供一站式“检察套餐”服务。
下一步,西城院将继续深入落实最高检、市检察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要求,在市检四分院具体业务指导下,以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络室为平台,以老字号企业法治需求为着力点,围绕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做实、做精、做准“西检六条”,以法治方式和检察智慧维护老字号品牌声誉,全力服务保障老字号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六条”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服务辖区老字号发展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相结合,为保障辖区老字号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六条”,具体如下:
一、 刑事检察
本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老字号企业被侵害的刑事案件时,应当认真听取老字号企业意见,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利。
二、民事监督
老字号企业在民事诉讼中对法院一审生效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和知识产权民事执行案件不服的,可向本院申请民事监督。
三、公益诉讼
老字号企业可向本院反映西城区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机关进行评估、立案,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四、行刑衔接
本院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对于有违法行为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通过行政手段全链条打击针对老字号的违法行为。
五、犯罪预防
依托办案,梳理老字号企业被侵害犯罪的风险点,本院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职能合力预防知识产权犯罪,保护老字号企业合法权益。
六、普法宣传
通过本院官方微信等平台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理念,组织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常态化普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 建议老字号权利人
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提前进行商标布局。使用商标时应“守界”,以原有标识和原有使用范围为限。提高存证意识和取证能力,保留好历史发展、后期宣传、营业数额等方面证据。老字号多方权利人共存情况:
一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提前进行商标布局。
二是使用商标时应“守界”,以原有标识和原有使用范围为限,
三要提高存证意识和取证能力,保留好历史发展、后期宣传、营业数额等方面证据。
四是老字号多方权利人共存情况下既要“守土”经营,又要推陈出新。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才是擦亮老字号市场品牌,维护老字号商标权益的最好“强心剂”。
五、消费者买到可疑的老字号商品,如何自行辨别?
陈音江:老字号被冒仿的情况确实很多。消费者看到差不多品牌的商品,如果没仔细就购买,很有可能买到的不是真正老字号的产品。显然,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受到了侵害。
被冒充、仿冒的老字号商标往往有这些特征:外包装图案和文字跟老字号非常像,不仔细看很难分辨清楚。买回家仔细一看,发现生产厂家、品牌logo跟真正的老字号有细微差别。
消费者自行辨别:
首先,看标识。老字号都有明显的标识,如果没有老字号的标识,肯定就不是正宗的产品。
第二,看商标。如果没有标注独立商标,那肯定不是正宗老字号产品。
第三,查官网。到商务部的“老字号信息查询网”上去查,如果在这个网上查不到这个老字号的这类商品,可以确定不是真正的老字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