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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法护航家校共育,以实务阐释法情并举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12]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区别有哪些?
  疫情期间,孩子大部分时间在家学习,父母如何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家长工作繁忙,就可以放任孩子不管吗?
  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如何防范校园伤害、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立法,正式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对以上问题的解答都有了参考和借鉴。
  近日,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碧函受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师范学校的邀请,通过连线的方式为家长和老师们解读了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从法律实务的角度,为各位老师、家长讲解了这两部与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息息相关的法律,让法律更加贴近生活,更有温度和生命力。该活动也是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活动之一。
  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教育关系,法律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而学校教育是成才教育,重在帮助孩子去求知和明智。家长要自觉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如何掌握和践行家庭教育的正确方法?
  广大家长最苦恼的就是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特别是正确的方法来对孩子进行教育。这《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7条,事实上是为广大家长做出了正确方法的指引,这里列举了9种科学的方法:
  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双减”政策背景下,家长应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共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这个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家长要自觉保护孩子的休息权,自觉落实双减政策,重点要加强孩子在家时间的合理使用指导。一引导孩子放学回家后要完成剩余的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组织多样的活动,比如适度地安排家务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当孩子在家的时间更多了之后,因此还要加强孩子的网络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矫正网络成瘾的问题。
  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父母一旦离异也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教育责任,是应当双方相互配合,共同来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不得阻碍另外一方去实施家庭教育。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将承担不利后果,会被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将被要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如何防范校园伤害、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校园伤害案件在少年家事审判庭的受理的案件中占比约11%,对学校日常的安全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校监控的数量和覆盖范围,为事件发生后确定责任比例提供直接证据。
  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受害者往往承受了成人无法知晓的心里压力,经常会导致心理问题的出现,而施暴者也会因为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提醒家长和学校,尽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校园欺凌案件。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讲课中,一个个揪心而真实的案例,使得大家深刻意识到积极预防与处理校园伤害事故和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要性。
  “只有学校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或者只有家庭教育而无学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李碧函的讲课,进一步帮助了家长和老师重新审视和思考既有教育思维和体系。
  家庭和学校是承载教育工作不可偏废且需要紧密配合的两个支点,而不断更新、完善的配套法律就是两个支点的底座,坚实的底座和配合得法的支点,才能最终撑起孩子、社会和国家的璀璨未来。


[供稿单位:西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