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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桂林:用心用情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为促进家庭教育贡献光和热

本站发表时间:[2022-06-19] 来源:西城区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民法院是家庭文明建设的促进者,家事审判工作是守护家庭幸福港湾的重要抓手。2014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庭,杨桂林成为该庭第一批审判员,从此与家事审判结缘,至今已8年。
  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杨桂林一直在探索,如何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观念、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引导父母给予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对人民法院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何将家庭教育指导做实做细,达到既促进家庭教育又利于案件审理的效果,是家事审判法官面临的新挑战。
  曾经,他审理的小丽、小明父母离婚案件,至今仍牵挂于心。小丽的父母长期在京务工,小丽自幼随爷爷奶奶在农村老家长大,弟弟小明跟随母亲在京生活。法庭上,父母积极争取小明的抚养权,却就小丽的抚养权争执推让。电话联系小丽时,他深深感受到她希望得到父母关爱的心情。挂完电话后,他就跟小丽的妈妈联系,叮嘱她一定要多关心和关注小丽。
  案件宣判前,杨桂林专门组织对小丽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醒他们担负起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在判决书中,他再次提醒小丽父母要通过微信、电话、书信等多联系、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判后,获得小丽抚养权的父亲表示将多回老家看望女儿,待有能力时将女儿接到身边照顾。获得弟弟小明抚养权的母亲,也表示平常会多关心小丽,暑假会带着小明回老家看望小丽,让小丽感受母爱。同时,他还与小丽爸爸妈妈约定,将会进行判后回访,继续督促和指导他们做好家庭教育。
  别让孩子用一生治愈童年,一些父母意识不到离婚时的不当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他审理过这样一起案子:小军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大学教师,两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却未能经营好家庭、处理好子女教育问题。离婚过程中,双方矛盾激烈,曾当着孩子面激烈争吵,以抱孩子跳窗威胁对方。双方激烈争夺小军抚养权,却忽视了对小军造成的伤害。
  看到双方在拉扯中不断伤害孩子,杨桂林感到惋惜和愤怒。当即对小军的父母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庆幸的是,小军父母幡然醒悟,第二天分别给他打来电话,对其行为表示后悔,同时表示争夺抚养权的初衷是为孩子好,无论法庭如何判决都将尊重,将尽力协助对方抚养教育好小军。
  为让更多家长受益,杨桂林总结家事案件中常见的家庭教育问题,联动教育工作者、心理学专家,录制家庭教育指导视频,组织离婚夫妻学习,通过网络平台向公众推送,希望推动父母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同心守护,共育未来,他将继续为促进家庭教育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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