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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坚决对家暴说“不”

本站发表时间:[2023-03-23]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作者:牟路平
  家是温暖归宿,心灵的港湾,家庭暴力的出现会破坏家庭的和谐、幸福。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实施,进一步细化了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理、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七部门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反家暴领域创新工作机制及构建多部门合作联动的反家庭暴力体系的完善。具体内容上讲,该意见明确提出案件审理执行中可采用临时庇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听证制度、回访制度、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反家庭暴力体系,对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执行人保令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推进完善法院内部立、审、执等部门联动,提出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将违反人保令的被申请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也进一步明确审理过程中证据如何采信、事实如何认定,为人保令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加具体明确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依附于离婚诉讼、代为申请人的范围、婚姻家庭案件二审中提出申请的如何处理,使得申请更为方便,有利于受害者权益及时得到保护。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和人保令适用范围,有利于对申请人权利的保护。对人保令案件中常见证据形式进行列举、明确依职权调取证据、明确是否需要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甚至对被申请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主张受害人过错、受害人自伤等常见抗辩理由下事实认定做出了规定,为法官认定证据及事实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极大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该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违反人保令的法律后果,且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衔接,有利于保障人保令的实施。在2022年8月1日本司法解释实施首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即认定一起经常性侮辱、诽谤行为系家庭暴力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在反家暴工作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家庭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部门、跨领域的反家暴体系中,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为维护家庭和谐幸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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