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召开培训会,传达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医保会议精神,就本市关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预付以及结余留用政策要点进行解读。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市级工作要求,建立医院集中采购考核机制,使用中选集中采购药品,按时回款。全区7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工作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