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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记住户身份信息,违反《反恐法》相关规定,延庆有房主被罚了!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9] 来源:延庆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作为房东或者管理者

  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好了?

  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

  2021年8月7日,延庆公安分局大榆树派出所民警在对延庆区大榆树镇一出租大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出租大院负责人未对租户进行身份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出租大院负责人处以1500元罚款处罚。

  2021年8月11日,延庆公安分局井庄派出所民警在对延庆区井庄镇一农家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农家院负责人未对住宿旅客进行身份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该农家院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

  近年来,随着“出租房”“日租房”“网约房”的兴起,房屋租赁行业存在的不按规定登记住户信息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出租房主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时,未按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未对承租人员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无证入住、一证多人、人证不符情况屡有发生,极易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避难所。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力度和安全防范水平,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延庆公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6000余家出租房、民宿、农家院等住宿场所进行走访,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房屋出租人(包括出租房主、出租房屋管理人、托管服务企业公司)应当知晓并履行出租房屋实名登记等安全防范责任。但在工作发现中,仍然发现有个别房屋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拒不履行反恐安全防范义务。

  检查过程中,民警对出租房屋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督促并整改。对出租房主和承租人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对于检查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今年以来,延庆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对26名房屋出租人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金2。6万余元,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出租房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下一步,延庆公安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出租房屋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处罚。

  延庆警方提示:

  请广大出租房主和租户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供稿单位:延庆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