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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下个月开始这种车违法上路罚款1000元!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08] 来源:延庆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10月22日上午,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牵头组织延庆区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在城区中踏广场举行淘汰电动自行车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延庆交警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品和宣传海报,民警现场为超标电动自行车粘贴不干胶宣传车贴。

  工作人员通过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向参加活动的群众详细讲解购买和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重要性,以及违规操作造成的严重危害。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全市为超标电动自行车统一核发了“临时标识”。”临时标识”为期3年,过渡期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从2021年11月1日起,全市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于违法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1000元罚款。

  延庆警方提示:

  文明交通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让我们共同携手,创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单位:延庆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