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延庆区正式实施《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为《禁放通告》),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
《禁放通告》实施后
延庆公安分局组织治安支队
属地派出所多次进行执法检查
然而在如此严格的检查
和明令禁止下
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2月1日,延庆公安分局康庄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入户走访摸排过程中,发现八达岭镇里炮小区某户存在售卖烟花爆竹行为。获此线索后,民警立即前往小区进行实地调查,通过走访和细致检查,民警锁定违法人员,并在其所住楼房的地下室内发现储存的非法烟花爆竹13箱,经称重,净重48.1千克。
在此之前,延庆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还联合康庄派出所,于11月2日将涉嫌运输危险物质人员查获,在其车上发现非法烟花爆竹14箱,经称重,净重60千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2名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人员均被延庆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在落实《禁放通告》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延庆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提示工作力度。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禁燃禁放重点部位和地区着重进行督导检查。自8月1日以来,全区共查处3起违法行为,收缴劣质烟花爆竹41箱,净重348.1千克。
延庆公安分局康庄派出所
副队长 李世龙: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也请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延庆警方在此提示您
燃放烟花隐患大
破坏环境还犯法
文明庆祝方法多
美好生活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