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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禁放规定,心存侥幸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

本站发表时间:[2022-02-07] 来源:延庆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春节临近,延庆公安分局与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开展禁放宣传的同时,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但是仍有个别人对禁令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一意孤行。

  2022年1月25日,延庆区旧县镇某村村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延庆公安分局旧县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警方依法对违规燃放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罚。

  再次提示

  延庆全域全时禁放!

  2021年8月1日,延庆区正式实施《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12月14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环球影城度假区内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表演项目除外。2022年春节期间,北京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通告全文

  春节将至,延庆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将对单位或个人在禁放区域

  禁放部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责令其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

  并实施以下处罚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

  延庆警方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美丽延庆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庆祝的方式有很多种

  遵守禁放规定

  守护美好环境

  喜迎冬奥盛会

  如果您发现

  运输、销售、储存

  非法烟花爆竹

  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区烟花办(延庆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1081198123

  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并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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