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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站发表时间:[2023-01-04] 来源:延庆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法融万家丨延庆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年1月4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自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延庆法院发出的首份“财产申报令”。
  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以婚姻生活出现问题为由向延庆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王薇发现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陈述不一致。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也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王薇法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签署了承诺书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如实、全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收到申报令后,纷纷表示该制度对于全面高效、公平公正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真正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
  202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是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一大亮点,这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实行,一方面,可以防止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发生,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另一方面,有助于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查清当事人的财产状况,节约诉讼资源和成本,提高离婚案件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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