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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不给业主卖电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某小区的业主王师傅,他所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不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售电,这给王师傅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王师傅表示小区内的很多业主,都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大家都不交纳物业费。而现在物业工作人员却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向他们卖电,业主们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理论,不但没能解决问题,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反而越来越僵。

  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之所以不卖电,就是希望业主们能及时缴纳物业费。目前,已经被拖欠了数万元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本来收取的物业费费率就很低,只能勉强维持经营,现在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一直亏损,才采取了这种方式来敦促业主交纳物业费。

  那么物业公司有没有给业主限购电的权力呢?

  律师表示,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但不能以不卖电的方式来解决。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电、气等费用的,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物业公司限制居民用电属侵权行为,如果物业捆绑收取电费,业主可向主管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应按时交纳物业费,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投诉解决,但不能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


[供稿单位:北京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李祺]